2017年4月27日 星期四

反年改不信任



年改各有盤算 軍公教注定分飛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黃耀南以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召集人身分,片面宣告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解散,身兼副召集人的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直批這是窩裡反,要清理門戶。其實,監督年改聯盟這一年多來,出現「說服力不足、組織性鬆散、抗爭力薄弱」三大困境,聯盟瓦解,早已注定。

軍公教年金發放的方式,的確是過去政府的承諾,政府片面撕毀,對於為國奉獻年輕歲月的軍公教而言,當然有背信疑慮,也完全打亂退休規劃。但是以目前國人薪資普遍偏低,平均薪資僅4.9萬元來看,改革前退伍軍人平均可領4.9萬元,退休公、教更分別可領5.6萬、6.8萬元,退休軍公教固然遭政府背信,但仍難獲得一般受薪階級的支持,反年改的說服力,大打折扣。

反年改運動中,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扮演最重要的角色,但這個聯盟中主要又分為軍公教三大族群,年金的計算本來就因為服務年資、退休年齡出現差異,想要大家齊心一致,當然有其困難性。無怪乎,現在又傳出尚未改革的軍人年金會比公教年金有更彈性的作法,就能輕易被政府裂解。

此外,相關團體間原本就存有嫌隙,光是教師團體全教總與全教產就有路線之爭,李來希為首公務人員協會,財務的透明度及想要組黨參選,也屢屢遭到質疑,加上包括「拔菜總部」在內,各個反年改團體各行其是,完全不受控,世大運開幕式鬧場,引發社會廣泛撻伐,組織鬆散,成為壓垮聯盟的最後一根稻草。

雖然有部分反年改團體過激的演出,但整體而言,溫和的軍公教終究是軍公教。年改戰線拉長超過一年,頻頻動員抗爭下,去年九三大遊行的氣勢如曇花一現,除了堅守在立院前的「八百壯士」外,很難再看到抗爭有任何長期作戰的續航力,更遑論還有退休軍公教繼續過著逍遙的生活,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

退休軍公教雖然面對共同的年改「大難」,但在這種說服力不足、組織性鬆散、抗爭力薄弱的困境下,勉強的結合,終究難逃「各自飛」的宿命。

中職樂天桃猿啦啦隊,樂天女孩成員Dora(洪葳)近期捲入「啦啦隊小三」疑雲,消失在大眾視野沈寂許久才終於在昨(1)日更新社群發聲,但並未就風波正面回應。在這敏感的時機,女星穆熙妍在臉書發文透露,偶然發現自己認識某個鬧很大的緋聞元配,透露這段婚姻的內幕感嘆:「結婚還是要選自己喜歡的人。」

穆熙妍1日在臉書發文透露,前陣子有一個鬧很大的緋聞原本沒怎麼關心,後來朋友告訴她,才發現自己認識元配。「朋友發生負面新聞,我的態度是不主動聯繫;畢竟關心也分時機的,人家都兵荒馬亂了,還要回覆一個不相干的人,很難分辨這時候能出現的所謂朋友,到底是純粹關心還是八卦探聽?」穆熙妍也透露,其實正宮在婚前有一個非常相愛的男朋友,會嫁給現在的前夫,是因為受到了家庭的壓力。穆熙妍不願多談細節,但她看到新聞下方有人留言「感情的事你情我願,不被愛的人才是第三者」,直言無法認同後半句。她覺得,雖然感情是你情我願,但也分先來後到,兩個人的關係裡多出一個人,先不管這個人知不知情,主動當三還是被小三,這個人就是第三者。「用被愛與否來認定是不是第三者,實在是詭辯。首先這是同性競爭,無論雌競還是雄競,兩個人去爭奪一位異性的喜歡,勝者洋洋得意已經夠不堪,唯一的獎品還是一個不忠實的人,我實在看不出有什麼好搶的」。

穆熙妍認為,若對方真的愛你,一定會把前一段感情處理好,不忍心讓你背上小三罵名。反之將你推入混亂中心、淪落到要去和別人競爭,這樣的人實際上根本誰也不愛,他最愛的是他自己。「除了這個抱著貪心和僥倖心的人,其他人都是輸家。」最後,穆熙妍感嘆結婚還是要選自己喜歡的人,「不是說這樣就一定會多幸福,但起碼是自己的選擇,如果結局不理想,埋怨怎麼也會少一點。而且人是會變的,還不如誠實面對自己的心意。大家都看過很多例子了,無論當初再精心衡量,比對條件,最後結局很可能也就,不過如此。」


新北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無意間查看丈夫阿德(化名)手機,驚見丈夫與貿易公司女老闆曉萱(化名)的親密床照,兩人不但裸身相擁,還多次出遊、牽手、擁抱,氣得她怒告曉萱侵害配偶權,求償15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曉萱行為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判賠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美與丈夫阿德結婚多年,育有2名子女,原本家庭美滿,直到今年3月查看丈夫手機,才發現他與曉萱的不倫關係。

證據顯示,兩人從2022年3月起多次出遊,不僅在慶生會上搭肩合影,還有多張牽手、擁抱的親密照,甚至有一張阿德裸上身與曉萱同床相擁的照片,讓小美當場崩潰,憤而提告。曉萱得知被告後,竟透過IG放話:「要告去告,叫她出門開車小心一點……我會用我的資源對付她,看誰比較有能力玩火!」小美認為這已構成恐嚇,但法官認為,這些對話僅是曉萱單方面言論,無法證明有實際恐嚇行為,因此不予採信。

新北地院審理認為,曉萱明知阿德是有婦之夫,仍與他有親密互動,甚至同床共枕,已明顯逾越正常社交範圍,破壞小美的婚姻幸福,構成「配偶權侵害」;不過,法官考量雙方經濟狀況及侵害程度,認為小美求償150萬元過高,最終酌減為30萬元。可上訴。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許多情侶愛到深處總會因為「過度投入」而鬧出笑話,社群平台X(原Twitter)近期一段影片掀起熱議,一對男女不顧還有陌生客人在身旁,竟在拉麵店裡深情舌吻,男方的手更是不安分的在女子全身游移。

網友「渋谷ニュース」時常會分享在東京澀谷街頭目睹的大小事,也總能引起高度關注;日前上傳一段「拉麵店奇遇」的影片更不出意外吸引大批網友朝聖,只見一對男女疑似在等拉麵上桌期間,一時天雷勾動地火而相擁激吻在一起。

從畫面中可以看到,兩人原本只是簡單的親吻,隨著女方將手搭上男方肩膀,後者著雙手也開始在其胸部、臀部不斷揉搓,兩人緊纏在一起難分難捨、最後是店員看不下去才伸手阻止,影片則是戛然而止、兩人是否有聽勸「冷靜」無從得知。

影片經上傳即引起軒然大波,不少看戲網友也紛紛朝聖留言,笑稱「店員感覺快不行了」、「最近這種情況很多欸」、「可能附近找不到房間」、「充滿高湯味的吻」、「店員:不好意思禁帶外食」,而影片中的男女二人是否為情侶則無從查證。

新竹一間科技公司老闆阿力(化名)與人夫阿偉(化名)從高中開始結為死黨,出社會後各組家庭,也會相邀出遊,但阿力竟與阿偉妻子小花(化名)發生婚外情,多次摩鐵滾床單,甚至提供金融卡供小花使用。兩對夫妻也因這段婚外情紛紛離婚,但小花才離婚5個月,隨即和阿力再婚,新竹地方法院認定阿力侵害配偶權,判賠5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力和阿偉兩家人因男方的關係而熟識,兩家人都會帶著孩子相約出遊,但沒想到阿力和小花卻越走越近,2023年頻繁進出摩鐵、飯店、停車場獨處超過2小時,並以伴侶之姿在商場等公共場所公然緊貼、牽手。

兩人的另一半陸續發現配偶不對勁,於是聯手抓猴,阿偉在妻子包包中放置AirTag(鑰匙追蹤器),發現兩人定位在摩鐵,於是託人拍照存證。

兩對夫妻在2023年初各自離婚,未料阿力與小花竟然在同年8月辦理結婚登記,讓阿力的前妻氣得對小花提告,求償百萬。新竹地院今年2月判小花賠償20萬元;緊接著阿偉也向阿力提告,求償70萬元。

法官審理,認為阿力確實與小花有超過朋友的情誼,考量阿力碩士畢業,也是一間科技公司的負責人,名下財產約2000萬,阿偉則為上班族,年收入約莫300萬元、391萬餘元,認為阿力賠償50萬元為恰當。可上訴

新竹市謝姓董事長因座車ETC綁定妻子的信用卡,某日在女特助住家附近停車場停留約3小時,讓妻子察覺有異,意外揪出兩人姦情,憤而向新竹地院申訴離婚,獲法官判准。

結婚30年的陳姓董娘控訴,先生謝姓董事長的座車ETC是綁定她的信用卡,去年3月收到通知,發現先生的車停放於新竹縣竹北市某停車場約3小時,不過仔細一看,該停車場竟就在董事長特助許女的住處旁。

陳姓董娘驚覺事有蹊蹺,回去質問時先生竟謊稱前往新竹市工作,直到妻子當場說出ETC停車訊息後,先生才改口跟許女拿東西。不僅如此,經陳姓董娘調查,發現先生曾陪許女至桃園賞車,擔任許女的緊急聯絡人,還參與許女住處裝潢設計、一同用餐與看棒球比賽等,讓她更加認定兩人關係不單純。

對此,謝男則反駁,說妻子所猜測議論情事,絕非事實,僅屬一般正常同僚之間與工作上聯繫與往來。

然而,連女兒也跳出來作證,踢爆父親跟許女有不當關係,兩人會私底下約出去見面、去汽車旅館,待母親發現之後,有要求父親處理這段關係,父親雖表面答應,但事後2人仍繼續勾搭,最終母親請父親搬離。

據判決書指出,法官認為雙方有因謝男疑似曖昧之交友狀況、金錢糾葛等議題各自堅持,加上分居兩地,現臨訟之際仍相互攻訐不己、各自指摘互不相讓,致本就岌岌可危的婚姻關係再生距離、火上加油,致分居迄今、彼此感情趨於淡漠,婚姻已有重大破綻,妻子堅持已無維持婚姻意願,最後判准離婚。

一名男網友表示,每次色色至少半小時到1小時,結束以後女友的私密處都會破皮,讓他不知道該怎麼辦,引起網友討論,不少女網友認證「太持久不是好事!」性學博士許藍方也說,最佳的性愛時間落在30到40分鐘,包括前戲、中戲與正戲,太長反而會讓女生無法高潮,甚至越做越乾,發生疼痛、破皮等狀況。

一名男網友在Dcard上分享,每次和女友色色至少要半小時或1小時才結束,雖然女友都說很舒服,但每次親密完,女友的私密處都會破皮。因此後來兩人色色,他都會有意無意的在女友高潮後就停,因為不想讓女友再度破皮,但女友卻為此很不開心,讓他很兩難,不知道該怎麼做比較好。

貼文引起網友討論,不少女網友點頭表示,「持久真的有好有壞,男友尺寸大又持久,幾乎每次做完都要冰敷消腫,不然就是會撕裂,真的是痛並快樂著」、「太持久似乎真的會不舒服,經常破皮」、「太持久不太好,到後面嗨都嗨不起來」。

性學博士許藍方曾在YouTube影片上分享,很多男生以為愛愛時間越久越好,但對女生來說,最佳的性愛時間落在30到40分鐘,而這段時間包括前戲、中戲與正戲(放進去),時間拉太長女生反而不容易高潮,而且可能會無法維持伴侶興奮度,導致越來越乾,引發破皮問題。

高雄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與高中閨密曉萱(化名)過從甚密,不僅多次深夜接送,兩人還被拍到在橋邊摟腰、摸背調情,氣得她怒告曉萱「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曉萱確實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判賠30萬元,全案可上訴。小美指控,丈夫阿德與曉萱從高中就認識,兩人關係匪淺,曉萱明知阿德已婚,卻仍與他發展不倫戀,甚至傳送露骨訊息:「我想留下一些東西,宣示我們曾經在一起過」、「你辜負了大家,尤其是我對你的愛」、「這些年刻骨銘心」等,明顯逾越正常友誼。

不僅如此,小美還委託徵信社跟拍,發現丈夫多次深夜開車接送曉萱,甚至被拍到在橋邊約會時,阿德伸手撫摸曉萱背部、腰部,互動親密。她憤而提告,主張曉萱侵害她的配偶權,求償200萬元精神撫慰金。曉萱辯稱,她和阿德只是多年好友,對話內容只是抒發心情,並無不當關係,且監視器畫面也未拍到兩人有親密行為。但法官審理後認為,從LINE對話紀錄可見,曉萱清楚知道阿德已婚,卻仍傳送曖昧訊息,甚至向阿德妹妹抱怨「這些年的婚姻中,大哥的處境妳應該看在眼裏」,顯見她涉入對方婚姻。

此外,監視畫面也拍到阿德多次開車接送曉萱,甚至伸手撫摸她的腰背,已超越一般朋友互動範疇,認定曉萱確實侵害小美的配偶權。

法官考量雙方經濟狀況(小美為壽險公司行銷總監,曉萱為貿易公司經理,月薪約5萬),最終判曉萱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大陸一名網友日前發文表示,自己26歲的兒子發現護理師妻子出軌同一間醫院的已婚醫師,向醫院反映後卻慘遭漠視,最終因不堪受辱走上絕路,事件曝光後引發外界譁然。對此,涉事醫院也做出回應,表示已對該名醫師及護理師進行停職處分。浙江杭州一名網友日前發文指出,她的王姓兒子今年26歲,先前和在浙江某醫院擔任護理師的毛姓妻子登記結婚,至今已有1年,某天兒子無意間發現妻子出軌對話紀錄,發現小王竟是同間醫院的劉姓已婚醫師。

王男生前控訴,妻子今年4月間和醫師互加好友後,期間發生過2次性關係,「且在發現聊天紀錄的時候還在熱聊熱戀」、「這樣的方式很極端,但也希望能以此警醒世人」。據了解,王男事後氣憤找上劉男,但劉男不但沒有悔意還出言嘲諷,而醫院高層得知此事後,也沒有積極處理,讓王男大受打擊,最終選擇走上絕路,王媽為此崩潰表示「天理難容」。對此,涉事醫院於7日發布通報,指出王男上月底向醫院反映妻子和醫師的不倫戀後,院方第一時間成立以院領導為組長的調解小組並開展工作,經調解,夫妻兩人當天上午一起離開醫院。

院方表示,鑑於王男反映的劉男與毛女涉嫌生活作風問題,「經研究,我院於當日上午11時左右對醫生劉男、女護士毛女進行了停職處理,後續將依紀依規進行處理。」此外,醫院也表示,對於事件後續變故感到痛心,未來將加強全院醫護人員職業道德建設和社會公德教育。


高雄一名女醫師指出,與醫師丈夫結婚17年,兩人於2017年協議離婚,而前夫卻在去(2024)年過世。不料,在幫忙整理遺物時,女醫師翻出一封信,回想時間線發現前夫早已出軌,對象是一名護理師,令她相當崩潰。

根據判決書指出,女醫師與前夫結婚17年後離婚,後來前夫病逝留下遺物,其中還包括一封別人給的信,仔細看完才驚覺,原來前夫出軌了,對象是一名護理師。信中內容談及,護理師深知前夫有家庭和小孩,「跟您在一起的這段時間我很開心,您越對我好,只會讓我離不開這個家和這段感情」、「人總有私心希望有人可以陪伴到老,但我不能對您有這樣的要求,您有家庭和小孩,我也不能一直當介入者」。

判決書進一步提到,經對比過往離婚的時間線,女醫師恍然大悟,原來離婚確切原因就是前夫有小三,因此向護理師提告求償100萬元。值得關注的是,法院傳喚前夫租屋處的鄰居佐證,鄰居竟稱其前夫生前女友不止一個;護理師則辯稱,自己是在確認男方離婚後才交往,並非介入婚姻的小三。

經法官審理後認為,認定護理師與女醫師前夫關係已逾越朋友、同事交往關係,護理師也確實在他生前一起在租屋處同居。法官強調,依侵害配偶權程度,判護理師應賠償10萬元,全案可上訴。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婚內出軌,不僅與小王阿勇(化名)當街親密擁抱,還聯手逼問丈夫「何時離婚」,甚至將丈夫趕出家門。丈夫阿德(化名)心寒訴請離婚,並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同時要求妻子支付2名子女扶養費。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小美行為已侵害配偶權,判賠10萬元,並須按月支付每名子女8000元扶養費,直到子女成年為止。可上訴。

阿德控訴,他與小美於2011年結婚,育有12歲、10歲的子女,原本家庭和樂,但妻子結識阿勇後行為大變,不僅趁他上班時與阿勇幽會,還在2024年2月21日上午8點多,送完小孩上學後,當街與阿勇擁抱,被他當場目擊。

更誇張的是,隔天夫妻各自騎車載小孩上學時,阿勇竟開車攔下他們,當著阿德的面與小美討論離婚事宜。之後小美更變本加厲,將阿德趕出家門,並不斷逼問「到底什麼時候要離婚?」最終雙方在2024年5月9日調解離婚,子女監護權歸阿德所有。

法院審理時,小美辯稱「只有擁抱那一次,後來就沒聯絡了」,但法官檢視阿德提供的錄影畫面,認定她與阿勇的互動已逾越正常社交分際,嚴重破壞婚姻信任關係,侵害配偶權,判賠10萬元精神撫慰金。

此外,法院考量小美目前從事派遣工,月收入約2萬至2.5萬元,判她須自判決確定日起,按月支付每名子女8000元扶養費(共1.6萬元),直到子女成年。若遲繳一期,後續六期視為到期,以確保子女權益。

同時,法院也酌定小美的探視權,初期可每日通話或聯絡,後續每月第2、4週可帶子女同住,寒暑假另有額外相處時間,確保親子關係不中斷。全案可上訴。



台中市曾姓男子在台積電任職,2018年間結婚,不過曾被擔任護理師的妻子指控,與女業務有染,除出錢送對方及其母赴日旅遊外,也曾親密貼臉合照,看蔡依林演唱會,不與她同床,曾被抓到簽下切結書,承諾再犯就賠償600萬,但仍持續與林女聯繫、同居,曾妻先以該封切結書求償,獲得100萬元賠償,曾妻在去年離婚後,受有精神痛苦,再向前夫求償百萬,二審審酌曾年收入達100萬元至300萬元之譜,判曾需賠20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曾姓男子是台積電工程師,年收入七位數,曾與護理師妻子在2018年間結婚,不過曾被妻子指控,婚後經常在外過夜,不與她行房,還被她發現,與女資訊業務有染,曾被抓到後,曾在2019年5月間,簽下不會再與女業務員有瓜葛的切結書,若有再犯承諾賠償600萬元,不過曾持續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間,替女業務員及其母付機票錢去日本,還與對方一起用餐、貼臉合照、看蔡依林演唱會,甚至在2020年1月即離家,與女業務員同居。曾妻先在2021年間,以切結書,向曾求償600萬元,法院判賠100萬元確定。

兩人2022年離婚後,曾妻再以離婚後受有精神上極大痛苦,向曾求償100萬元,台中地院判曾得再賠20萬元;曾妻不服提出上訴,要求曾男需再賠償80萬元。

曾男否認與女業務員同居、親密行為,另外前妻已用該封切結書,向法院求償100萬元獲准,不能以相同的事實,重複向他請求損害賠償,前妻的憂鬱症也與他的行為無因果關係,請求法院駁回前妻訴請。

二審指出,雖然曾已在前案遭法院判賠100萬元,但切結書的侵權行為所生的損害,是在婚姻存續期間求償,而此案是離婚後所受的損害,不因此吸收,也無請求權競合情形,審酌雙方資力後,認為一審判賠20萬元合理,駁回曾男前妻訴請,全案確定。



新北市小萱(化名)與阿宏(化名)結婚後初期生活和諧。卻因為阿宏突然提出離婚,並在阿宏手機內發現阿宏與小婕(化名)的曖昧對話,「我不要,你要陪我」、「可以加上投懷送抱嗎?」、「都以身相許了,還有甚麼不能做」等與,明顯突破了正常社交界限。小萱控告小婕明知阿宏已有配偶,仍與其不正當交往,導致其精神上承受巨大痛苦。小萱要求小婕賠償100萬,法院裁定小婕需支付小萱30萬元,阿宏應分擔15萬元。可上訴。

小萱(化名)與阿宏(化名)於93年1月3日結為夫妻,初期生活和諧。然而,阿宏於111年2月5日突然提出離婚申請,小萱對此感到困惑。直到111年4月9日晚間,小萱意外發現阿宏的手機震動,才發現阿宏與被告小婕(化名)早已發展婚外情。調查結果顯示,小婕與阿宏在公共場所親密互動,明顯突破了正常社交界限。小萱控告小婕明知阿宏已有配偶,仍與其不正當交往,導致其精神上承受巨大痛苦,小萱要求小婕賠償100萬元。對此,小婕辯稱,小萱與阿宏在111年2月18日已達成離婚協議,原告指控的婚外情行為不具事實依據。小婕進一步指責原告違法查看阿宏與其的對話記錄,侵害其隱私權,並要求法院駁回原告的過高賠償請求。

法院調查發現,阿宏跟小婕的簡訊對話發現,111年2月12日阿宏問「你知道我現在在幹嘛嗎?」,被告稱「想我」,並稱「我內心塵封已久,年少熱情都已熄滅,你是重新開啟我內心的鑰匙」;111年2月21日於阿宏稱要休息時,被告撒嬌稱「我不要,你要陪我」、「可以加上投懷送抱嗎?」,被告復回應「都以身相許了,還有甚麼不能做」等語。足證被告於111年2月18日前已與阿宏有不當交往之情形。

法院經審理後認定,小婕與阿宏的親密行為確實超出正常範疇,對小萱造成了精神上的重大損害。最終,法院裁定小婕需支付小萱3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至於超過此金額的要求,法院未予准許。阿宏則應分擔15萬元。判決結果可上訴。

新竹男子阿利(化名)婚後一度出軌,雖然事後回歸家庭,但夫妻倆形同陌路,各過各的生活,但阿利發現妻子帶著未成年的兒子和「鞭神叔叔」出遊還在飯店過夜,甚至目擊妻子和小王一起送孩子上學後,手牽手進了摩鐵憤而提告,向妻子求償50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後,妻子得賠阿利5萬元。

判決書指出,阿利2016年1月和妻子登記結婚,育有一名未成年孩子,但某天妻子突然找他到兒福聯盟做婚姻諮商,甚至還提出離婚要求,讓阿利相當錯愕,回想起妻子下班晚歸、假日出門,直覺怪異。

阿利甚至在2022年某天發現妻子送兒子上學後,與小王十指交扣直奔摩鐵,深受打擊、痛苦不已,對被告之信任也隨之瓦解,之後更從兒子口中得知妻子與一位「Benson叔叔」同住在一間飯店房間,且「Benson叔叔」會對孩子表示「我很喜歡你媽媽」,事後追問妻子,妻子僅承認外遇,但不願意透露對方身份。阿利自稱身心倶疲、瀕臨崩潰,請求妻子賠償精神慰撫金新台幣50萬元。

阿利妻子則表示,婚後先是阿利外遇多年,為保證改過之決心而簽署協議書,若阿利再犯即視為同意離婚,但簽署協議書後,隨即與小三同一陣線,辱罵她「賤女人」,她對阿利一再說謊備感厭惡,二人早就各自生活,雙方已無感情,只是為了孩子就醫問題勉強同住一屋簷下,當天也只和小王去摩鐵「吃早餐」而已。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阿利妻子與不明男子牽手同至旅館一事,所為顯已逾越客觀社會大眾所能接受普通朋友間之交往分際,亦漠視阿利基於配偶身分的情緒感受,判妻子賠償5萬。

一名年近60歲已晉升阿公的公司董事,與公司26歲的女員工小美(化名)發展出不倫戀,董娘發現後打電話怒嗆小美只是衆多情人之一,還狠酸她「愛吵鬧才倒霉被逮」,是個不合格的情人,法院最終判小美應賠償25萬。

根據判決書指出,該董座在當地小有名氣,積極參加各種社團活動,也長期耕耘政商關係,不過衆人皆知董座喜歡拈花惹草,而公司實際負責人是老婆,夫妻之間早已不和打算離婚。

不過在離婚前,董座假借老闆名義,接近公司員工小美,並於去(2023)年發展外遇關係。怎料在今(2024)年過年期間,董娘意外發現2人的鹹濕簡訊,還一起拍了不少私密照,董娘氣炸打電話痛罵小美,並要求她帶著父母來登門道歉。

董娘在電話中狠嗆小美,只是丈夫「無數個之一」,還直言小美是個「不合格的情人」,被抓包只能怪自己愛吵鬧。最終小美選擇離職,和父母親自上門致歉,並將董座送的禮物及5萬多年終獎金交還,不過董娘仍一狀告上法院,小美明知對方已婚還插足破壞,造成精神上極大傷害,要求賠償100萬元。

法官認為,小美剛滿27歲且高職肄業,在工廠當作業員收入不到3萬,而董座慣性外遇,兩人戀情並非小美主動行為,是誤信男方的甜言蜜語所致,因此最終判賠25萬。

台中市七旬男子是車床五金公司負責人,今年初時因頭痛就醫,被發現腦出血,其兒子為支付薪資與貨款,使用父親電腦了解財務狀況,未料卻發現父親在去年間與另名女子有染,拍攝性愛照片,男子的正宮氣得提告向二人求償100萬元,台中地院審認,男子需賠50萬元,小三因不知情免賠。

判決指出,台中市七旬董座結婚逾40年,育有一子,今年初時,男子頭痛就醫,發現腦出血,需進行顱骨引流手術,期間因公司帳戶現金不足支應貨款與薪資,男子的兒子使用男子電腦,了解財務狀況,拿取支票。未料男子兒子在使用男子電腦時發現,電腦中存有檔名為「庫存」的資料夾,但其中存放的是男子與另名女子拍攝親密影片,還有裸照與性愛照,甚至也有留存男子購買高價名表贈送女子照片。

正宮得知此事後認為,依照檔案夾內照片顯示的時間,男子從2023年5月起,即與小三一起慶生,可見二人當時已有不倫,向丈夫與小三求償100萬元。

台中地院審理時,男子辯稱夫妻二人早已名存實亡,他腦傷及住院都是由小三照料,未盡配偶義務,今年農曆新年過年吃年夜飯,也未見妻子出席,顯見妻子即便發現他與其他女子交往,也應無精神痛苦,認為求償金額過高。

小三則說,男子從未提過已婚身分,也未曾看過男子正宮,收到起訴後,才知男子有配偶,隨即就與男子斷絕關係,沒有侵害配偶權的故意或過失。台中地院審認,依據相關照片等證據,認定男子出軌事證明確,但無證據顯示小三知道男子的已婚身分,依照雙方資力、職業等情狀,判男子需賠50萬元給妻子,仍可上訴。


日本一名50多歲女子「叡敦」指控,自己在寺廟裡長期受到60多歲的男性僧侶實施性侵、暴力行為,受害時間長達14年,她不僅被迫剃頭、作為尼僧住在寺廟內,甚至被對方威脅「如果妳反抗的話就會下地獄」,即使她向寺廟裡的大僧正求助,對方卻只表示不希望事情鬧大,沒有提供支援。目前宗教法人「天台宗」對此已經展開調查,但表示無論調查結果如何,將不會對外公布結果。

尼僧「叡敦」今年1月在東京進行記者會,對四國寺廟內的60多歲男性僧侶提出指控。叡敦表示,自己從2009年開始,受到男性僧侶的性侵、性暴力、精神監禁、言語威脅,加害者恐嚇她「如果妳反抗,就會下地獄」,多次在寺廟內對她實施性暴力行為,還強迫她住在寺廟裡、要她剃髮。

叡敦的律師提到,男性僧侶要叡敦負責所有家事,自己則常常只是躺在床上看電視,甚至強迫她與自己發生性行為。

叡敦表示,自己從小信仰佛教,為了弔唁死去的母親,她找上在關西的一名80多歲的大僧正,該名大僧正是她的親戚。後來大僧正介紹了弟子給叡敦,這名弟子就是後來對她施暴的60多歲僧侶。

雖然叡敦曾向大僧正尋求幫助,但對方卻表示「事情對外曝光的話會很困擾」,沒有給予支援。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大僧正表示,「即使是現在,我對他(60多歲的僧侶)做出這種事仍然是難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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