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7日 星期四

反年改不信任



年改各有盤算 軍公教注定分飛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黃耀南以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召集人身分,片面宣告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解散,身兼副召集人的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直批這是窩裡反,要清理門戶。其實,監督年改聯盟這一年多來,出現「說服力不足、組織性鬆散、抗爭力薄弱」三大困境,聯盟瓦解,早已注定。

軍公教年金發放的方式,的確是過去政府的承諾,政府片面撕毀,對於為國奉獻年輕歲月的軍公教而言,當然有背信疑慮,也完全打亂退休規劃。但是以目前國人薪資普遍偏低,平均薪資僅4.9萬元來看,改革前退伍軍人平均可領4.9萬元,退休公、教更分別可領5.6萬、6.8萬元,退休軍公教固然遭政府背信,但仍難獲得一般受薪階級的支持,反年改的說服力,大打折扣。

反年改運動中,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扮演最重要的角色,但這個聯盟中主要又分為軍公教三大族群,年金的計算本來就因為服務年資、退休年齡出現差異,想要大家齊心一致,當然有其困難性。無怪乎,現在又傳出尚未改革的軍人年金會比公教年金有更彈性的作法,就能輕易被政府裂解。

此外,相關團體間原本就存有嫌隙,光是教師團體全教總與全教產就有路線之爭,李來希為首公務人員協會,財務的透明度及想要組黨參選,也屢屢遭到質疑,加上包括「拔菜總部」在內,各個反年改團體各行其是,完全不受控,世大運開幕式鬧場,引發社會廣泛撻伐,組織鬆散,成為壓垮聯盟的最後一根稻草。

雖然有部分反年改團體過激的演出,但整體而言,溫和的軍公教終究是軍公教。年改戰線拉長超過一年,頻頻動員抗爭下,去年九三大遊行的氣勢如曇花一現,除了堅守在立院前的「八百壯士」外,很難再看到抗爭有任何長期作戰的續航力,更遑論還有退休軍公教繼續過著逍遙的生活,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

退休軍公教雖然面對共同的年改「大難」,但在這種說服力不足、組織性鬆散、抗爭力薄弱的困境下,勉強的結合,終究難逃「各自飛」的宿命。

中職樂天桃猿啦啦隊,樂天女孩成員Dora(洪葳)近期捲入「啦啦隊小三」疑雲,消失在大眾視野沈寂許久才終於在昨(1)日更新社群發聲,但並未就風波正面回應。在這敏感的時機,女星穆熙妍在臉書發文透露,偶然發現自己認識某個鬧很大的緋聞元配,透露這段婚姻的內幕感嘆:「結婚還是要選自己喜歡的人。」

穆熙妍1日在臉書發文透露,前陣子有一個鬧很大的緋聞原本沒怎麼關心,後來朋友告訴她,才發現自己認識元配。「朋友發生負面新聞,我的態度是不主動聯繫;畢竟關心也分時機的,人家都兵荒馬亂了,還要回覆一個不相干的人,很難分辨這時候能出現的所謂朋友,到底是純粹關心還是八卦探聽?」穆熙妍也透露,其實正宮在婚前有一個非常相愛的男朋友,會嫁給現在的前夫,是因為受到了家庭的壓力。穆熙妍不願多談細節,但她看到新聞下方有人留言「感情的事你情我願,不被愛的人才是第三者」,直言無法認同後半句。她覺得,雖然感情是你情我願,但也分先來後到,兩個人的關係裡多出一個人,先不管這個人知不知情,主動當三還是被小三,這個人就是第三者。「用被愛與否來認定是不是第三者,實在是詭辯。首先這是同性競爭,無論雌競還是雄競,兩個人去爭奪一位異性的喜歡,勝者洋洋得意已經夠不堪,唯一的獎品還是一個不忠實的人,我實在看不出有什麼好搶的」。

穆熙妍認為,若對方真的愛你,一定會把前一段感情處理好,不忍心讓你背上小三罵名。反之將你推入混亂中心、淪落到要去和別人競爭,這樣的人實際上根本誰也不愛,他最愛的是他自己。「除了這個抱著貪心和僥倖心的人,其他人都是輸家。」最後,穆熙妍感嘆結婚還是要選自己喜歡的人,「不是說這樣就一定會多幸福,但起碼是自己的選擇,如果結局不理想,埋怨怎麼也會少一點。而且人是會變的,還不如誠實面對自己的心意。大家都看過很多例子了,無論當初再精心衡量,比對條件,最後結局很可能也就,不過如此。」


新北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無意間查看丈夫阿德(化名)手機,驚見丈夫與貿易公司女老闆曉萱(化名)的親密床照,兩人不但裸身相擁,還多次出遊、牽手、擁抱,氣得她怒告曉萱侵害配偶權,求償15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曉萱行為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判賠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美與丈夫阿德結婚多年,育有2名子女,原本家庭美滿,直到今年3月查看丈夫手機,才發現他與曉萱的不倫關係。

證據顯示,兩人從2022年3月起多次出遊,不僅在慶生會上搭肩合影,還有多張牽手、擁抱的親密照,甚至有一張阿德裸上身與曉萱同床相擁的照片,讓小美當場崩潰,憤而提告。曉萱得知被告後,竟透過IG放話:「要告去告,叫她出門開車小心一點……我會用我的資源對付她,看誰比較有能力玩火!」小美認為這已構成恐嚇,但法官認為,這些對話僅是曉萱單方面言論,無法證明有實際恐嚇行為,因此不予採信。

新北地院審理認為,曉萱明知阿德是有婦之夫,仍與他有親密互動,甚至同床共枕,已明顯逾越正常社交範圍,破壞小美的婚姻幸福,構成「配偶權侵害」;不過,法官考量雙方經濟狀況及侵害程度,認為小美求償150萬元過高,最終酌減為30萬元。可上訴。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許多情侶愛到深處總會因為「過度投入」而鬧出笑話,社群平台X(原Twitter)近期一段影片掀起熱議,一對男女不顧還有陌生客人在身旁,竟在拉麵店裡深情舌吻,男方的手更是不安分的在女子全身游移。

網友「渋谷ニュース」時常會分享在東京澀谷街頭目睹的大小事,也總能引起高度關注;日前上傳一段「拉麵店奇遇」的影片更不出意外吸引大批網友朝聖,只見一對男女疑似在等拉麵上桌期間,一時天雷勾動地火而相擁激吻在一起。

從畫面中可以看到,兩人原本只是簡單的親吻,隨著女方將手搭上男方肩膀,後者著雙手也開始在其胸部、臀部不斷揉搓,兩人緊纏在一起難分難捨、最後是店員看不下去才伸手阻止,影片則是戛然而止、兩人是否有聽勸「冷靜」無從得知。

影片經上傳即引起軒然大波,不少看戲網友也紛紛朝聖留言,笑稱「店員感覺快不行了」、「最近這種情況很多欸」、「可能附近找不到房間」、「充滿高湯味的吻」、「店員:不好意思禁帶外食」,而影片中的男女二人是否為情侶則無從查證。

新竹一間科技公司老闆阿力(化名)與人夫阿偉(化名)從高中開始結為死黨,出社會後各組家庭,也會相邀出遊,但阿力竟與阿偉妻子小花(化名)發生婚外情,多次摩鐵滾床單,甚至提供金融卡供小花使用。兩對夫妻也因這段婚外情紛紛離婚,但小花才離婚5個月,隨即和阿力再婚,新竹地方法院認定阿力侵害配偶權,判賠5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力和阿偉兩家人因男方的關係而熟識,兩家人都會帶著孩子相約出遊,但沒想到阿力和小花卻越走越近,2023年頻繁進出摩鐵、飯店、停車場獨處超過2小時,並以伴侶之姿在商場等公共場所公然緊貼、牽手。

兩人的另一半陸續發現配偶不對勁,於是聯手抓猴,阿偉在妻子包包中放置AirTag(鑰匙追蹤器),發現兩人定位在摩鐵,於是託人拍照存證。

兩對夫妻在2023年初各自離婚,未料阿力與小花竟然在同年8月辦理結婚登記,讓阿力的前妻氣得對小花提告,求償百萬。新竹地院今年2月判小花賠償20萬元;緊接著阿偉也向阿力提告,求償70萬元。

法官審理,認為阿力確實與小花有超過朋友的情誼,考量阿力碩士畢業,也是一間科技公司的負責人,名下財產約2000萬,阿偉則為上班族,年收入約莫300萬元、391萬餘元,認為阿力賠償50萬元為恰當。可上訴

新竹市謝姓董事長因座車ETC綁定妻子的信用卡,某日在女特助住家附近停車場停留約3小時,讓妻子察覺有異,意外揪出兩人姦情,憤而向新竹地院申訴離婚,獲法官判准。

結婚30年的陳姓董娘控訴,先生謝姓董事長的座車ETC是綁定她的信用卡,去年3月收到通知,發現先生的車停放於新竹縣竹北市某停車場約3小時,不過仔細一看,該停車場竟就在董事長特助許女的住處旁。

陳姓董娘驚覺事有蹊蹺,回去質問時先生竟謊稱前往新竹市工作,直到妻子當場說出ETC停車訊息後,先生才改口跟許女拿東西。不僅如此,經陳姓董娘調查,發現先生曾陪許女至桃園賞車,擔任許女的緊急聯絡人,還參與許女住處裝潢設計、一同用餐與看棒球比賽等,讓她更加認定兩人關係不單純。

對此,謝男則反駁,說妻子所猜測議論情事,絕非事實,僅屬一般正常同僚之間與工作上聯繫與往來。

然而,連女兒也跳出來作證,踢爆父親跟許女有不當關係,兩人會私底下約出去見面、去汽車旅館,待母親發現之後,有要求父親處理這段關係,父親雖表面答應,但事後2人仍繼續勾搭,最終母親請父親搬離。

據判決書指出,法官認為雙方有因謝男疑似曖昧之交友狀況、金錢糾葛等議題各自堅持,加上分居兩地,現臨訟之際仍相互攻訐不己、各自指摘互不相讓,致本就岌岌可危的婚姻關係再生距離、火上加油,致分居迄今、彼此感情趨於淡漠,婚姻已有重大破綻,妻子堅持已無維持婚姻意願,最後判准離婚。

一名男網友表示,每次色色至少半小時到1小時,結束以後女友的私密處都會破皮,讓他不知道該怎麼辦,引起網友討論,不少女網友認證「太持久不是好事!」性學博士許藍方也說,最佳的性愛時間落在30到40分鐘,包括前戲、中戲與正戲,太長反而會讓女生無法高潮,甚至越做越乾,發生疼痛、破皮等狀況。

一名男網友在Dcard上分享,每次和女友色色至少要半小時或1小時才結束,雖然女友都說很舒服,但每次親密完,女友的私密處都會破皮。因此後來兩人色色,他都會有意無意的在女友高潮後就停,因為不想讓女友再度破皮,但女友卻為此很不開心,讓他很兩難,不知道該怎麼做比較好。

貼文引起網友討論,不少女網友點頭表示,「持久真的有好有壞,男友尺寸大又持久,幾乎每次做完都要冰敷消腫,不然就是會撕裂,真的是痛並快樂著」、「太持久似乎真的會不舒服,經常破皮」、「太持久不太好,到後面嗨都嗨不起來」。

性學博士許藍方曾在YouTube影片上分享,很多男生以為愛愛時間越久越好,但對女生來說,最佳的性愛時間落在30到40分鐘,而這段時間包括前戲、中戲與正戲(放進去),時間拉太長女生反而不容易高潮,而且可能會無法維持伴侶興奮度,導致越來越乾,引發破皮問題。

高雄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與高中閨密曉萱(化名)過從甚密,不僅多次深夜接送,兩人還被拍到在橋邊摟腰、摸背調情,氣得她怒告曉萱「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曉萱確實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判賠30萬元,全案可上訴。小美指控,丈夫阿德與曉萱從高中就認識,兩人關係匪淺,曉萱明知阿德已婚,卻仍與他發展不倫戀,甚至傳送露骨訊息:「我想留下一些東西,宣示我們曾經在一起過」、「你辜負了大家,尤其是我對你的愛」、「這些年刻骨銘心」等,明顯逾越正常友誼。

不僅如此,小美還委託徵信社跟拍,發現丈夫多次深夜開車接送曉萱,甚至被拍到在橋邊約會時,阿德伸手撫摸曉萱背部、腰部,互動親密。她憤而提告,主張曉萱侵害她的配偶權,求償200萬元精神撫慰金。曉萱辯稱,她和阿德只是多年好友,對話內容只是抒發心情,並無不當關係,且監視器畫面也未拍到兩人有親密行為。但法官審理後認為,從LINE對話紀錄可見,曉萱清楚知道阿德已婚,卻仍傳送曖昧訊息,甚至向阿德妹妹抱怨「這些年的婚姻中,大哥的處境妳應該看在眼裏」,顯見她涉入對方婚姻。

此外,監視畫面也拍到阿德多次開車接送曉萱,甚至伸手撫摸她的腰背,已超越一般朋友互動範疇,認定曉萱確實侵害小美的配偶權。

法官考量雙方經濟狀況(小美為壽險公司行銷總監,曉萱為貿易公司經理,月薪約5萬),最終判曉萱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大陸一名網友日前發文表示,自己26歲的兒子發現護理師妻子出軌同一間醫院的已婚醫師,向醫院反映後卻慘遭漠視,最終因不堪受辱走上絕路,事件曝光後引發外界譁然。對此,涉事醫院也做出回應,表示已對該名醫師及護理師進行停職處分。浙江杭州一名網友日前發文指出,她的王姓兒子今年26歲,先前和在浙江某醫院擔任護理師的毛姓妻子登記結婚,至今已有1年,某天兒子無意間發現妻子出軌對話紀錄,發現小王竟是同間醫院的劉姓已婚醫師。

王男生前控訴,妻子今年4月間和醫師互加好友後,期間發生過2次性關係,「且在發現聊天紀錄的時候還在熱聊熱戀」、「這樣的方式很極端,但也希望能以此警醒世人」。據了解,王男事後氣憤找上劉男,但劉男不但沒有悔意還出言嘲諷,而醫院高層得知此事後,也沒有積極處理,讓王男大受打擊,最終選擇走上絕路,王媽為此崩潰表示「天理難容」。對此,涉事醫院於7日發布通報,指出王男上月底向醫院反映妻子和醫師的不倫戀後,院方第一時間成立以院領導為組長的調解小組並開展工作,經調解,夫妻兩人當天上午一起離開醫院。

院方表示,鑑於王男反映的劉男與毛女涉嫌生活作風問題,「經研究,我院於當日上午11時左右對醫生劉男、女護士毛女進行了停職處理,後續將依紀依規進行處理。」此外,醫院也表示,對於事件後續變故感到痛心,未來將加強全院醫護人員職業道德建設和社會公德教育。


高雄一名女醫師指出,與醫師丈夫結婚17年,兩人於2017年協議離婚,而前夫卻在去(2024)年過世。不料,在幫忙整理遺物時,女醫師翻出一封信,回想時間線發現前夫早已出軌,對象是一名護理師,令她相當崩潰。

根據判決書指出,女醫師與前夫結婚17年後離婚,後來前夫病逝留下遺物,其中還包括一封別人給的信,仔細看完才驚覺,原來前夫出軌了,對象是一名護理師。信中內容談及,護理師深知前夫有家庭和小孩,「跟您在一起的這段時間我很開心,您越對我好,只會讓我離不開這個家和這段感情」、「人總有私心希望有人可以陪伴到老,但我不能對您有這樣的要求,您有家庭和小孩,我也不能一直當介入者」。

判決書進一步提到,經對比過往離婚的時間線,女醫師恍然大悟,原來離婚確切原因就是前夫有小三,因此向護理師提告求償100萬元。值得關注的是,法院傳喚前夫租屋處的鄰居佐證,鄰居竟稱其前夫生前女友不止一個;護理師則辯稱,自己是在確認男方離婚後才交往,並非介入婚姻的小三。

經法官審理後認為,認定護理師與女醫師前夫關係已逾越朋友、同事交往關係,護理師也確實在他生前一起在租屋處同居。法官強調,依侵害配偶權程度,判護理師應賠償10萬元,全案可上訴。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婚內出軌,不僅與小王阿勇(化名)當街親密擁抱,還聯手逼問丈夫「何時離婚」,甚至將丈夫趕出家門。丈夫阿德(化名)心寒訴請離婚,並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同時要求妻子支付2名子女扶養費。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小美行為已侵害配偶權,判賠10萬元,並須按月支付每名子女8000元扶養費,直到子女成年為止。可上訴。

阿德控訴,他與小美於2011年結婚,育有12歲、10歲的子女,原本家庭和樂,但妻子結識阿勇後行為大變,不僅趁他上班時與阿勇幽會,還在2024年2月21日上午8點多,送完小孩上學後,當街與阿勇擁抱,被他當場目擊。

更誇張的是,隔天夫妻各自騎車載小孩上學時,阿勇竟開車攔下他們,當著阿德的面與小美討論離婚事宜。之後小美更變本加厲,將阿德趕出家門,並不斷逼問「到底什麼時候要離婚?」最終雙方在2024年5月9日調解離婚,子女監護權歸阿德所有。

法院審理時,小美辯稱「只有擁抱那一次,後來就沒聯絡了」,但法官檢視阿德提供的錄影畫面,認定她與阿勇的互動已逾越正常社交分際,嚴重破壞婚姻信任關係,侵害配偶權,判賠10萬元精神撫慰金。

此外,法院考量小美目前從事派遣工,月收入約2萬至2.5萬元,判她須自判決確定日起,按月支付每名子女8000元扶養費(共1.6萬元),直到子女成年。若遲繳一期,後續六期視為到期,以確保子女權益。

同時,法院也酌定小美的探視權,初期可每日通話或聯絡,後續每月第2、4週可帶子女同住,寒暑假另有額外相處時間,確保親子關係不中斷。全案可上訴。



台中市曾姓男子在台積電任職,2018年間結婚,不過曾被擔任護理師的妻子指控,與女業務有染,除出錢送對方及其母赴日旅遊外,也曾親密貼臉合照,看蔡依林演唱會,不與她同床,曾被抓到簽下切結書,承諾再犯就賠償600萬,但仍持續與林女聯繫、同居,曾妻先以該封切結書求償,獲得100萬元賠償,曾妻在去年離婚後,受有精神痛苦,再向前夫求償百萬,二審審酌曾年收入達100萬元至300萬元之譜,判曾需賠20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曾姓男子是台積電工程師,年收入七位數,曾與護理師妻子在2018年間結婚,不過曾被妻子指控,婚後經常在外過夜,不與她行房,還被她發現,與女資訊業務有染,曾被抓到後,曾在2019年5月間,簽下不會再與女業務員有瓜葛的切結書,若有再犯承諾賠償600萬元,不過曾持續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間,替女業務員及其母付機票錢去日本,還與對方一起用餐、貼臉合照、看蔡依林演唱會,甚至在2020年1月即離家,與女業務員同居。曾妻先在2021年間,以切結書,向曾求償600萬元,法院判賠100萬元確定。

兩人2022年離婚後,曾妻再以離婚後受有精神上極大痛苦,向曾求償100萬元,台中地院判曾得再賠20萬元;曾妻不服提出上訴,要求曾男需再賠償80萬元。

曾男否認與女業務員同居、親密行為,另外前妻已用該封切結書,向法院求償100萬元獲准,不能以相同的事實,重複向他請求損害賠償,前妻的憂鬱症也與他的行為無因果關係,請求法院駁回前妻訴請。

二審指出,雖然曾已在前案遭法院判賠100萬元,但切結書的侵權行為所生的損害,是在婚姻存續期間求償,而此案是離婚後所受的損害,不因此吸收,也無請求權競合情形,審酌雙方資力後,認為一審判賠20萬元合理,駁回曾男前妻訴請,全案確定。



新北市小萱(化名)與阿宏(化名)結婚後初期生活和諧。卻因為阿宏突然提出離婚,並在阿宏手機內發現阿宏與小婕(化名)的曖昧對話,「我不要,你要陪我」、「可以加上投懷送抱嗎?」、「都以身相許了,還有甚麼不能做」等與,明顯突破了正常社交界限。小萱控告小婕明知阿宏已有配偶,仍與其不正當交往,導致其精神上承受巨大痛苦。小萱要求小婕賠償100萬,法院裁定小婕需支付小萱30萬元,阿宏應分擔15萬元。可上訴。

小萱(化名)與阿宏(化名)於93年1月3日結為夫妻,初期生活和諧。然而,阿宏於111年2月5日突然提出離婚申請,小萱對此感到困惑。直到111年4月9日晚間,小萱意外發現阿宏的手機震動,才發現阿宏與被告小婕(化名)早已發展婚外情。調查結果顯示,小婕與阿宏在公共場所親密互動,明顯突破了正常社交界限。小萱控告小婕明知阿宏已有配偶,仍與其不正當交往,導致其精神上承受巨大痛苦,小萱要求小婕賠償100萬元。對此,小婕辯稱,小萱與阿宏在111年2月18日已達成離婚協議,原告指控的婚外情行為不具事實依據。小婕進一步指責原告違法查看阿宏與其的對話記錄,侵害其隱私權,並要求法院駁回原告的過高賠償請求。

法院調查發現,阿宏跟小婕的簡訊對話發現,111年2月12日阿宏問「你知道我現在在幹嘛嗎?」,被告稱「想我」,並稱「我內心塵封已久,年少熱情都已熄滅,你是重新開啟我內心的鑰匙」;111年2月21日於阿宏稱要休息時,被告撒嬌稱「我不要,你要陪我」、「可以加上投懷送抱嗎?」,被告復回應「都以身相許了,還有甚麼不能做」等語。足證被告於111年2月18日前已與阿宏有不當交往之情形。

法院經審理後認定,小婕與阿宏的親密行為確實超出正常範疇,對小萱造成了精神上的重大損害。最終,法院裁定小婕需支付小萱3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至於超過此金額的要求,法院未予准許。阿宏則應分擔15萬元。判決結果可上訴。

新竹男子阿利(化名)婚後一度出軌,雖然事後回歸家庭,但夫妻倆形同陌路,各過各的生活,但阿利發現妻子帶著未成年的兒子和「鞭神叔叔」出遊還在飯店過夜,甚至目擊妻子和小王一起送孩子上學後,手牽手進了摩鐵憤而提告,向妻子求償50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後,妻子得賠阿利5萬元。

判決書指出,阿利2016年1月和妻子登記結婚,育有一名未成年孩子,但某天妻子突然找他到兒福聯盟做婚姻諮商,甚至還提出離婚要求,讓阿利相當錯愕,回想起妻子下班晚歸、假日出門,直覺怪異。

阿利甚至在2022年某天發現妻子送兒子上學後,與小王十指交扣直奔摩鐵,深受打擊、痛苦不已,對被告之信任也隨之瓦解,之後更從兒子口中得知妻子與一位「Benson叔叔」同住在一間飯店房間,且「Benson叔叔」會對孩子表示「我很喜歡你媽媽」,事後追問妻子,妻子僅承認外遇,但不願意透露對方身份。阿利自稱身心倶疲、瀕臨崩潰,請求妻子賠償精神慰撫金新台幣50萬元。

阿利妻子則表示,婚後先是阿利外遇多年,為保證改過之決心而簽署協議書,若阿利再犯即視為同意離婚,但簽署協議書後,隨即與小三同一陣線,辱罵她「賤女人」,她對阿利一再說謊備感厭惡,二人早就各自生活,雙方已無感情,只是為了孩子就醫問題勉強同住一屋簷下,當天也只和小王去摩鐵「吃早餐」而已。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阿利妻子與不明男子牽手同至旅館一事,所為顯已逾越客觀社會大眾所能接受普通朋友間之交往分際,亦漠視阿利基於配偶身分的情緒感受,判妻子賠償5萬。

一名年近60歲已晉升阿公的公司董事,與公司26歲的女員工小美(化名)發展出不倫戀,董娘發現後打電話怒嗆小美只是衆多情人之一,還狠酸她「愛吵鬧才倒霉被逮」,是個不合格的情人,法院最終判小美應賠償25萬。

根據判決書指出,該董座在當地小有名氣,積極參加各種社團活動,也長期耕耘政商關係,不過衆人皆知董座喜歡拈花惹草,而公司實際負責人是老婆,夫妻之間早已不和打算離婚。

不過在離婚前,董座假借老闆名義,接近公司員工小美,並於去(2023)年發展外遇關係。怎料在今(2024)年過年期間,董娘意外發現2人的鹹濕簡訊,還一起拍了不少私密照,董娘氣炸打電話痛罵小美,並要求她帶著父母來登門道歉。

董娘在電話中狠嗆小美,只是丈夫「無數個之一」,還直言小美是個「不合格的情人」,被抓包只能怪自己愛吵鬧。最終小美選擇離職,和父母親自上門致歉,並將董座送的禮物及5萬多年終獎金交還,不過董娘仍一狀告上法院,小美明知對方已婚還插足破壞,造成精神上極大傷害,要求賠償100萬元。

法官認為,小美剛滿27歲且高職肄業,在工廠當作業員收入不到3萬,而董座慣性外遇,兩人戀情並非小美主動行為,是誤信男方的甜言蜜語所致,因此最終判賠25萬。

台中市七旬男子是車床五金公司負責人,今年初時因頭痛就醫,被發現腦出血,其兒子為支付薪資與貨款,使用父親電腦了解財務狀況,未料卻發現父親在去年間與另名女子有染,拍攝性愛照片,男子的正宮氣得提告向二人求償100萬元,台中地院審認,男子需賠50萬元,小三因不知情免賠。

判決指出,台中市七旬董座結婚逾40年,育有一子,今年初時,男子頭痛就醫,發現腦出血,需進行顱骨引流手術,期間因公司帳戶現金不足支應貨款與薪資,男子的兒子使用男子電腦,了解財務狀況,拿取支票。未料男子兒子在使用男子電腦時發現,電腦中存有檔名為「庫存」的資料夾,但其中存放的是男子與另名女子拍攝親密影片,還有裸照與性愛照,甚至也有留存男子購買高價名表贈送女子照片。

正宮得知此事後認為,依照檔案夾內照片顯示的時間,男子從2023年5月起,即與小三一起慶生,可見二人當時已有不倫,向丈夫與小三求償100萬元。

台中地院審理時,男子辯稱夫妻二人早已名存實亡,他腦傷及住院都是由小三照料,未盡配偶義務,今年農曆新年過年吃年夜飯,也未見妻子出席,顯見妻子即便發現他與其他女子交往,也應無精神痛苦,認為求償金額過高。

小三則說,男子從未提過已婚身分,也未曾看過男子正宮,收到起訴後,才知男子有配偶,隨即就與男子斷絕關係,沒有侵害配偶權的故意或過失。台中地院審認,依據相關照片等證據,認定男子出軌事證明確,但無證據顯示小三知道男子的已婚身分,依照雙方資力、職業等情狀,判男子需賠50萬元給妻子,仍可上訴。


日本一名50多歲女子「叡敦」指控,自己在寺廟裡長期受到60多歲的男性僧侶實施性侵、暴力行為,受害時間長達14年,她不僅被迫剃頭、作為尼僧住在寺廟內,甚至被對方威脅「如果妳反抗的話就會下地獄」,即使她向寺廟裡的大僧正求助,對方卻只表示不希望事情鬧大,沒有提供支援。目前宗教法人「天台宗」對此已經展開調查,但表示無論調查結果如何,將不會對外公布結果。

尼僧「叡敦」今年1月在東京進行記者會,對四國寺廟內的60多歲男性僧侶提出指控。叡敦表示,自己從2009年開始,受到男性僧侶的性侵、性暴力、精神監禁、言語威脅,加害者恐嚇她「如果妳反抗,就會下地獄」,多次在寺廟內對她實施性暴力行為,還強迫她住在寺廟裡、要她剃髮。

叡敦的律師提到,男性僧侶要叡敦負責所有家事,自己則常常只是躺在床上看電視,甚至強迫她與自己發生性行為。

叡敦表示,自己從小信仰佛教,為了弔唁死去的母親,她找上在關西的一名80多歲的大僧正,該名大僧正是她的親戚。後來大僧正介紹了弟子給叡敦,這名弟子就是後來對她施暴的60多歲僧侶。

雖然叡敦曾向大僧正尋求幫助,但對方卻表示「事情對外曝光的話會很困擾」,沒有給予支援。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大僧正表示,「即使是現在,我對他(60多歲的僧侶)做出這種事仍然是難以置信」。


2017年4月26日 星期三

新的退撫制度奇怪主張


立法院昨天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年金改革寫下歷史新頁,考試院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認為,這次通過的版本顯然是政治力高於其他考量,這次改革是先應急再規畫未來,所以分兩階段進行,5年內還要重新檢討建構新制度,且只能治標,他認為102年考試院所以提出的版本才能治本。

呂明泰今天上午應邀到苗栗縣政府參加人事處舉辦的研習課程,說明公務員年金制度改革的政策思考,他說,為了讓國家財政的分配比較合理,所以要推動年金改革,改革一定會影響到所有公務員退休生活的安排,應該思考退休生活要怎麼調整,重新規畫,不要因為制度改變了,情緒性的說「我要退啊!」,應理性面對這次的改革會好一點。
他說,整個改革的工作有一定的正當性,因制度面確實有不盡合理的地方,加上政府財政問題,如果大家可以共體時艱重新規畫退休生活,多留點時間在政府機關為國家做點事,也許是比較合理的想法。
這次年金改革,考試院、年改會及立法院通過的版本是有差異的,呂明泰說,很多人說考試院的版本較能從國家的角度去思考人力應用的問題,年改會的版本是從社會安全跟公平性去思考,立法院的處理是各黨各派間的政治角力及政治利益考量,昨天通過的版本,顯然是政治力高於其他的。
呂明泰說,考試院102年提的版本是整體性的思考,政策目標是逐步關掉現在的基金,重新建立制度,完成提存準備,將來就不會有破產的問題,是可行也是治本的方案,可惜未能通過,現在的改革只是治標,只是讓退輔基金延續若干年,最後它還是要破產的。
「退休金制度本來就是因國情做適當的調整,不是意識形態的問題」呂明泰說,意識形態解決不了問題,必須根據國家的發展,推動適合自己國情的制度,這次年金改革的基本思維是先應急再規畫未來,所以要分兩階段,條文列有5年內重新檢視基金狀況,重新建構新制度,112年7月1日新制度要上路,也許到時又可能有新的變化。


立法院昨下午開始處理「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民進黨團多次與教師團體協商後,決定對中小學教師退休起支年齡讓步,從黨團、年改會原本決議的六十歲,下降至五十八歲。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指出,雖對結果並不滿意,「但能提前也可以接受」。

不過,另一個教育團體全國教育產業工會發布新聞稿說,「堅持教師退休金起支年齡為五十五歲,不齒全教總密室協商」。全教產認為,全教總不思考全體會員權益,基層教師難接受,嚴正抗議密室協商,也請勞動部將民進黨、全教總送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處理。
攸關中小學教師退休年齡的條文,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初審時被保留,民進黨立委長期沒有定見;這一個月來,民進黨立委多次與教師及家長團體溝通,全教總多次表明退休年齡應為五十五歲較合理,但民進黨團認為,五十五歲標準無法說服社會大眾,有改等於沒改,堅持不能下修太多。
昨天上午,全教總舉行記者會,強調中小學教師應以五十五歲退休最適宜,但到了下午,隨即與民進黨團達成共識,張旭政也出席民進黨團的記者會,說明共識內容。葉宜津說,黨內立委一直努力與全教總溝通,決定將中小學教師退休起支年齡從黨團原本拍板的六十歲下修兩年,民進黨願意在兼顧財務狀況下,理性、合理、溫和地改革,也願意和軍公教勞對話。
至於中小學教師退休起支年齡改為五十八歲,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根據教育部數據,過去師專畢業的教師,入行大概廿二歲左右,但現在教師都是從師範大學畢業,入行年齡約廿八歲,以服務年資卅年來算,退休年齡剛好落在五十八、九歲左右,因此黨團決定將退休年齡降為五十八歲,非常合理。
張旭政說,在目前朝野氛圍下,能爭取到更有利的條件「並不是容易的事」,即便無法爭取到五十五歲,「能提前一年,是一年」,對教育品質的傷害就少一些。
張旭政指出,立法院一旦通過「六十起支」,卅歲起當老師教到五十五歲的人提前退休,每月僅能領三萬出頭月退,如果教到六十歲退休,則可領五萬元;這種狀況下,許多身心已不堪負荷的教師,勢必會硬撐往後延退,對教師本身和學生都不是好事。

國民黨力擋年金改革,雖和社會主流對立,卻是鞏固公教鐵票不得已之舉嗎?事實上,國民黨鞏固了老公務員的票,但年輕公教票已經不可挽回地走向崩盤了。
根據民調,支持年金改革的民眾高達61%。一般人,包括國民黨自己,都認為國民黨竟然為反對年金改革奮戰到底,不惜站在61%民眾的對立面,主要是要顧好軍公教這一塊基本盤。其實,演變到今天,國民黨這算盤完全是打錯了。因為從去年開始,在年金改革這個議題上,以1996年為界線,公教之中享有新舊制退休年資的當權資深公教和純適用新制退休制度者,開始浮出矛盾,到了現在,矛盾已經尖銳得不得了了。
我在2005年陳水扁降低公教18%優惠存款時,就已經指出了這一點。
目前這個年金制度,是1980年代末草擬,1992年由老立委在國會通過。當時一群考試委員、考試院高官在法案中為自已量身訂做,使年資跨新舊退休制的他們,月退最高替代率可以達到將近140%,比純舊制、純新制的,都多出30%的金額;同時讓新舊制公務員的提撥費又放在同一個基金中,以進行世代剝削,靠年輕公教繳交的提撥,供養他們「超希臘級」的月退。所以,1992年通過的公務員退休法,是不公不義、充滿詐術的「邪惡立法」。
因此,世代的不公是年金改革重點,可惜民進黨當成全體公教和一般民眾間的分配矛盾,既失焦、又造就了公教不分年齡的同仇敵愾,也提供了國民黨進一步鞏固公教鐵票的機會。
去年公教世代矛盾雖然已經浮現,但是藍綠政黨還是依照舊劇本搞對抗。我曾撰文說,「如果1992年退休法是邪惡立法,那麼改革本質就是正義的回復,應該大刀闊斧」;可惜總統府年改會卻不明白,反而說1992年的退休法是合乎「時代背景」應該「給予鼓勵」的制度,只是時代變遷不得已要調整而已,所以改革幅度不能太大,要依「信賴保護原則」採取「漸進」方式,結果是擬訂出了被批評為「半吊子」的改革方案。
這完全是個錯誤認識下的錯誤決策。幸好,民進黨和時代力量的立委們接觸了年輕公教後明白了這一點,所以在4月19日的審查會痛批1992年退休法是「詐術立法」、「邪惡立法」,改革必大刀闊斧,不能像年改會的案一樣,讓占便宜的、靠詐術邪法的,一輩子吃大餐,讓年輕公教退休時「連一份三明治都吃不到」。
演變到這裏,像樣的、有意義的改革機會出現了,這是好事。
只是,國民黨就麻煩了,愈反年改,就愈和年輕的公教為敵,公教鐵票已無可挽回地走向崩盤了。

馮姓、賴姓女子分別發現丈夫婚外情,以侵害配偶權對外遇對象提告求償,台中地方法院一名法官認定,民法未規定配偶應互負貞操義務,且「貞操權」低於憲法保障「性自主權」,即便已婚者和第三人性交也未違反善良風俗,判兩人敗訴;可上訴。這名法官的判決引發法界議論,多認為偏離主流見解。

馮姓女子主張,丈夫與李姓女子交往,李多次裸露胸部與丈夫視訊,雙方多次赴汽車旅館性交,她身心重創、精神受極大痛苦,對李求償精神撫慰金八十萬元;李抗辯,她被灌醉帶到汽車旅館性侵,隔天馮的丈夫道歉約看電影,她深信對方單身才交往,被謊言蒙蔽。賴姓女子主張,丈夫與謝姓女子交往,多次出遊拍攝摟腰、擁抱及親吻等親密照片,丈夫以「寶貝」稱呼謝,雙方互傳「想你」、「愛你」,「會陪著你」等手機訊息,她身心痛苦,焦慮到就醫,對謝求償諮商費、精神撫慰金等一百萬元;謝稱,被賴的丈夫矇騙單身,得知對方已婚即分手。

中院駁回馮求償。判決指出,性自主決定權是憲法保障基本人權,每人都可依自己意願,決定是否和他人發生性行為,得消極拒絕,也包括積極追求性的愉悅與滿足權利;民法未規定配偶間互負貞操義務,就算從婚姻制度推論貞操權,位階也低於憲法保障性自主權。

法官認定,重婚比婚外性行為嚴重,但立法者並不認為重婚違反善良風俗,因此對婚姻干擾強度低於重婚的婚外性行為,未違反善良風俗,約會、談戀愛、傳親密簡訊、出遊、合照、摟抱、摟腰、親吻及愛撫,更無違背善良風俗可言。另外,這名法官也以民法未規定配偶間貞操義務、貞操權低於憲法保障性自主權等理由,判賴敗訴。

律師陳清怡說,配偶本應協力保持共同生活圓滿幸福,和第三者就算沒發生性行為,若超過一般正常男女交往相處,元配均可請求損害賠償,這是憲法對配偶權保障,也是婚姻制度共同圓滿忠誠生活的核心概念;法官以「重婚比婚外性行為更嚴重」,推論與配偶以外之人性行為是個人性自主權行使,理由令人費解,對人民權利行使與保障不是好事。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26)日舉行年金改革第一場公聽會,中青世代公務員站出來要求立法院,要對新進公教人員規劃全新永續退撫制度,並允許現職人員能結清退撫年資及提撥,加入新制,年輕世代「不是要豪華大餐,但不能連拿三明治的機會都沒有」。
前退撫基金監理委員吳忠泰表示,年改到現在,多聚焦在要砍多少及支出面,而不是年輕世代如何被保障。如果將年改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可使基金破產年限延後不少,但也等於是將年輕公教人員綁在基金裡,來扛舊債,愈繳愈多,到了2049、2050年基金山窮水盡,年輕公教人員退休時根本領不到退休金。
他表示,將大部分的人困在一個小水庫裡,雖可安撫快退休的人,保證可以領到退休金,但這樣改革是在「吃年輕人豆腐」、「霸凌、凌遲年輕人」,即便年改會原本是想要保障下一代,但透過種種細節鋪陳,最後就會導致如此結果。
他表示,應給新進公教人員新的退撫制度,「不是要豪華大餐,但不能連拿三明治的機會都沒有」。
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發言人周鑫表示,年輕公教人員要多繳少領晚退,這就認了,但大家不能接受的是,但努力到最後,等到要退休時,基金卻剛好要破產;他呼籲政府拿出魄力,退撫基金財務不能只讓新進人員在負擔,應該是已退、在職及新進人員共同承擔。
他並表示,退休世代若能少拿一些,可讓年輕世代安心,「舉債救年金」、「加稅救年金」,退休世代應該也不好意思說出口。
他說,年輕世代要爭取成立全新退撫基金,政府應對新進人員設計永續制度,並開放現職人員參加。
台大財金系教授張森林表示,他贊成考試院及民進黨籍立委段宜康版本,新進人員適用全新退撫制度及退撫基金,建議新退撫制度要採個人帳戶制的確定提撥制(DC),這也是全世界潮流。



圖/聯合報提供

2017年4月24日 星期一

主計總處:年終加持,1到2月平均薪資破6萬

行政院主計總處今(24)日公布,由於年終獎金入帳,今年1月至2月總薪資平均為6萬9442元,較去年同期增加2.99%。而觀察近3個月廠商發放年終及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平均為1.58個月、6萬2675元,較去年的1.54個月、6萬134元多出2541元,為6年來次高。
主計總處指出,2月總薪資(含經常性與非經常性薪資)平均為4萬5720元,因多數廠商已於1月發放年終、績效獎金,因此較1月減50.91%、較去年同月減23.17%。另2月經常性薪資(本薪及固定津貼)平均為3萬9362元,較1月減0.8%,但年增1.88%。
不過主計總處也表示,1月至2月的總薪資平均為6萬9442元,較去年同期增加2.99%,是歷年同期最高。主要受2016年下半年景氣回溫,且廠商今年初發放年終、績效獎金影響。1至2月經常性薪資平均為3萬9520元,年增1.62%。扣除同期間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1.08%,實質總薪資增加1.89%,實質經常性薪資也增0.54%。
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潘寧馨說明,從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這3個月的非經常性薪資,包括年終獎金、績效獎金、年節獎金、不含加班費,估算廠商發放年終情形,今年工業及服務業年終平均為1.58個月,高於去年同期1.54個月,為近6年來次高。

2017年4月19日 星期三

永續年金在政府大欲難解

原在桃園市桃園區某國中擔任特教老師的甘姓女子,去年5月下旬放學後,連續2天將15歲男學生帶回家課後輔導,竟教導男學生偷嘗禁果,連連發生性關係,男學生返家後,被媽媽發現兒子身上竟有大量吻痕「草莓印」氣炸提告。桃園地院進行簡易判決,將甘女依3次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應執行徒刑6月,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半年內支付公庫10萬元,可上訴。

判決事實指出,26歲甘姓女子於2022年8月間的111學年度上學期才以新進代理教師的身分,在桃園市桃園區某國中擔任特教(身心障礙)的巡迴班教師,任職期間認識該校年僅15歲的男學生。甘女明知男學生為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少男,分別於2023年5月25日晚間,趁男學生自學校下課後,將他帶到桃園市桃園區租屋處,以未違反少男意願,與他發生生殖器接合的性行為;隔天5月26日晚間7點又趁少男放學到她租屋處的機會,再次與少男發生性行為;27日上午8點又趁少男留宿在租屋處的機會,對少男口交,與他發生性行為。直到少男返家後,被媽媽發覺兒子身上有大量吻痕,因而至學校查訪並報警。

法官審酌,被告甘女明知男學生為年僅15歲男子,且為其任教學校的學生,思慮未臻成熟,仍乘少男至其租屋處之際與其發生3次性行為,對於身心發育未臻成熟尚無性自主決定權的少男造成危害。

被告甘女犯後在少年的指述證據下,除於警詢飾詞卸責外,於檢方偵訊及法院準備程序均坦承犯行,並於法院準備程序時,當庭呈交悔過書,並深切自責,可見她確有悔意,考量她無其他前科、雖願與少男的媽媽調解,然對方因不願和解未到庭,因而未能達成調解等情狀,量處主文之刑,並定應執行刑。原在桃園市桃園區某國中擔任特教老師的甘姓女子,去年5月下旬放學後,連續2天將15歲男學生帶回家課後輔導,竟教導男學生「人與人的連結」,男學生全身滿是吻痕地返家,媽媽氣炸提告。桃園地院將她依3次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應執行徒刑6月,緩刑3年,判決確定後支付公庫10萬元;桃園市教育局指出,甘女已登入教育部不適任系統,終生不得聘用。

市府教育局稍早回應,甘姓女特教師所屬國中已於2023年5月29日進行校安通報,並召開性平會調查,認定甘師代理教師性侵害成立,並終止聘約,且議決該師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教育局已於112年10月30日核准解聘,後續並登載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管制,各階段學校、幼兒園、補習班、課照中心等學校及教育機構都不得進用該員。

美國印第安那州一名71歲男子魯夫(Alfred W. Ruf),與繼女發生亂倫,兩人不只多次發生性行為,繼女甚至邀閨蜜一起「3人行」,老翁為了想跟繼女私奔、結婚,竟多次下藥毒殺妻子,甚至想詐領妻子的保險金,最終被妻子識破,遭警方逮捕。

據外媒報導,魯夫(Alfred W. Ruf)26日在韋恩郡法庭(Wayne County Court)坦承,自己被繼女與繼女閨蜜說服,打算要一起私奔,於是在2021年9月及12月期間,在妻子喝的可樂裡下藥10多次。魯夫宣稱,由繼女與繼女閨蜜提供古柯鹼、搖頭丸等毒品及安眠藥,在妻子被下藥迷昏的13小時內,他就在家裡大膽和2名年輕女子發生性關係。魯夫宣稱,他知道這些毒品、藥物對健康有害,但他最終目的就是要殺害妻子,繼女也曾透露「想要把媽媽除掉」,藉此盜領媽媽的人壽保險金,甚至向魯夫承諾「處理好媽媽」之後,就會嫁給繼父,因此兩人開始聯手密謀這樁恐怖的謀殺案。

根據《ET Today新聞雲》報導,直到2022年年初,魯夫的妻子出現無法解釋的頭痛、暈眩、腹瀉等症狀,短短幾周內6度住院,檢查報告顯示藥檢結果呈現陽性,但她明明沒有服用藥物,這才起了疑心,最後她在可樂罐底部發現白色殘留物,才知道自己被下藥,進而向警方通報。

警方逮捕魯夫時,同時也在調查繼女與她閨蜜,是否參與謀殺案的細節,魯夫承認加重攻擊構成死亡風險罪名後,將被判4年有期徒刑,後來因認罪協商,已撤銷一項密謀謀殺指控。

彰化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與阿娟(化名)是夫妻,阿德指控男子阿忠(化名)與他人妻子長期發生不正當關係100次,提告要求阿忠要賠償他精神撫慰金80萬,法院最終判決阿忠須賠償精神損害費8000元。可上訴。

阿德主張,阿忠自民國108年起,與其妻子阿娟在汽車旅館以每月兩次的頻率發生性行為,長達四年之久,合計達百次。阿德認為,此舉嚴重破壞了他與妻子的婚姻關係,並對其精神造成了極大痛苦,遂訴請賠償80萬元。

阿忠對此表示否認,強調自己並未逾越朋友分際,也未與阿娟正式交往,且聲稱阿德與其妻子阿娟的感情早已淡薄,未對阿德造成任何實質損害,並請求法院駁回阿德的訴求。法院經審理後發現,阿忠與阿娟於112年12月12月25日傳訊「明天、見」;翌日傳送「出發、到了、7-11」;阿娟於113年1月17日臉書與阿忠對話稱:「我再等幾天看看月經有沒有來」,阿忠稱「如果中,你有什麼想法」,阿娟回:「叫你帶套,你都體外射精但也有風險」等語。另外99次惟阿娟對首次及其他性行為之發生時間及地點,均不復記憶,且阿德所提對話中,並無阿忠與阿娟討論其他性行為次數之內容,阿德主張阿忠與阿娟間尚發生其他次數性行為等語,不足採信。

法官認為,阿忠與阿娟確曾於112年12月26日在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並有LINE和臉書對話紀錄作為佐證。法院認為,阿忠明知阿娟已有夫,卻仍與其發生不正當關係,已構成對阿德婚姻關係的嚴重侵害,並對其造成精神上的傷害。法院考量被告的經濟狀況及其行為的情節輕重,認為阿德所求賠償金額過高,最終裁定阿忠需賠償8,000元為適當。可上訴。


根據香港《南華早報》20日報導,中國一名女性高官因與58名下屬職員發生性關係,並涉嫌收受6000萬人民幣(新台幣約2.5億元)賄賂,被判有期徒刑13年,處罰款100萬人民幣(新台幣約444萬元),且剝奪黨籍身分。在中國,剝奪黨籍被視為政治上的死刑,屬最重懲罰,因此再次引發熱議。

根據陸媒報導,遭到判決的是現年52歲的鍾陽。鍾陽出生於1972年1月,江西吉安人。她早年在貴陽工作,2018年12月調職黔南州,後又擔任副州長、州委常委、常務副州長、副書記等職務,直至2021年3月才上任州長,並在2023年4月遭到中國當局調查。

資料顯示,鍾出身於富裕家庭,在大學專攻歷史,22歲時加入中國共產黨,最終成為全國人大代表。由於她還未婚,且擁突出外貌,在任期間經常被稱為「美麗縣長」,引起輿論關注。然而,鍾在任職期間,常以加班和出差為藉口,與58名男性下屬職員發生眾多婚外情以及性關係,網路上甚至流傳疑似是她的床戰影片,標註鍾每次都需要10名男子輪番上陣。一些男性職員為了獲得職位上的人事優勢,自願成為她的情人;而其他男性則因害怕她的淫威而不得不屈從。此外,調查還顯示,鍾介入各類工程項目,收受賄賂總額達6000萬人民幣。

貴州省政府於去年4月開始對鍾陽展開調查,最終以貪腐罪名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這一新聞之所以再次浮出水面,是因為中國共產黨於1日剝奪了她的黨籍。在中國,剝奪共產黨黨籍被視為政治上的死刑,是最重的懲罰。

對於此事,鍾陽通過媒體表示:「我有一種錯誤觀念,就是從政道路上要培養一兩個信得過的商人,一方面支持他們工作,一方面讓他們幫忙解決一下自己身邊的事。」她接著反思道:「不是你的,你非要去強求,最終就是粉身碎骨,最終就是誤入歧途,最終你就是後悔。」


新竹一名醫師娘認識某鄉公所清潔隊張姓隊員後發展婚外情,張男竟在臉書發醫師娘照片且寫「女友太飢渴所以約在巨城停車場內做愛」,「女友家有2間安養中心,我幹嘛過的這麼累,我只要在床上把她安撫好」,醫師娘控訴對方侵犯其隱私與名譽權,新竹地院判張男須賠8萬元,且要在臉書刊登判決啟事回復醫師娘的名譽。

判決書指出,醫師娘表示2022年底,認識某鄉公所清潔隊的張男,此後常收到張男噓寒問暖,吐露與配偶感情不佳及性生活不美滿等。她稱因胞妹身亡導致心情低落,一時失慮發生婚外情,事後遭先生發現,她深感後悔而主動停止、斷絕與張男聯繫,尋求先生原諒,兩人仍於同年9月離婚。沒想到,去年7月張男竟在臉書發表她照片,且寫「我跟我女友『太飢渴』,所以約在巨城停車場內做愛」、「我女友家在有2間安養中心,我幹嘛過的這麼累,我只要在床上把她安撫好就可以了。」「我一個撿垃圾的人,可以被醫生娘看上,也算是很光榮。所以我昨天跟我前妻討論好,房子跟小孩我都不要。現在我只想離婚跟我女友好好在一起。」讓醫師娘憤而求償30萬元,並須在臉書刊登她勝訴啟事,澄清其所散布言論係屬不實,才足以回復她的名譽。

張男則辯稱,百貨停車場等內容,為敘述過往經歷,屬單純客觀事實陳述,婚外情的事實早已被判決予以確認,相關判決書以公開方式公告於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當事人姓名及相關事實的時間地點也未有所遮蔽,得由不特定多數人隨時閱覽,婚外情經過應屬可受公評之事。

法官審酌張男是在與醫師娘分手、欲與前夫修復情感之際,發表貼文侵害該女權利,發表時間雖不長,卻已有好友閱覽,並截圖向她求證,因此判張男須賠8萬元,且須於臉書公開發表判決啟事1日,使社會大眾明確知悉法院已認定他不法侵害名譽之行為及判決,以回復名譽所受損害。




台中某國中一名楊姓女老師(24歲)與女學生發生不倫關係,多次帶女學生上摩鐵,直到女學生家人發現不明吻痕,才揭發此事,檢警調查,女老師曾傳訊給學生「從跟你打砲之後我沒有跟別人打過了!」、「每次摸到都很濕」等語,依妨害性自主罪將女老師起訴。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等5罪,判刑11月,緩刑2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楊姓女子在臺中市某國中擔任老師,她與一名女學生常用LINE聯繫,2人對話言詞曖昧。去年5月20日凌晨,楊女開車載女學生到摩鐵,酒後對親吻並吸吮女學生的脖子。同年6月14日中午,楊女開車載女學生至其至住處,在房間內抱住、親吻女學生,還撫摸她的胸部及下體。同年7月間,楊女又以同樣方式,分別在住處及摩鐵猥褻女學生,甚至對女學生指侵得逞。因女學生常常晚歸,家人察覺有異,並在其脖子上發現不明吻痕,經追問之下,整起事件才曝光,家長因此對女老師提告。

女師應訊時否認犯行,她辯稱,最多就是親吻跟擁抱,在房間裡面睡覺、接吻、追劇時,曾觸碰她的身體大腿內側,有輕摸到胸部,但不是刻意,我知道我的身份不應該跟她是這樣的情況。

檢警發現女老師曾傳訊給女學生「從跟你打砲之後我沒有跟別人打過了!」、「真的每次摸到都很濕」、「好啦你也記得山(刪)紀錄」、「這些對話」、「太危險」、「等一下換我me too」等語,認定女師曾侵犯女學生,並依法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女老師當庭向女學生的父親道歉,對方也稱,不要求賠償,她知錯能改,才是我們要的,希望女老師不要再和女兒聯繫等語,法院考量女老師當時年僅24歲,年輕識淺、血氣方剛,且已不在學校任職,依4個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猥褻罪、1個性交罪,共5罪,判女老師11月,緩刑2年,並禁止和女學生見面、接觸、通話、通信或其他聯絡行為。

台南有一名女軍官在2023年杜蘇芮颱風來襲時,趁著同為軍人的丈夫在營區值勤之際,竟大膽約同袍小王至家中激戰,甚至還被公婆及孩子目睹「口部運動」。女軍官在被抓包後,以「各取所需」為由坦承出軌,讓丈夫氣得決定離婚並向小王提告。此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小王則遭判賠100萬元。

判決書指出,去年7月28日杜蘇芮颱風來襲時,人夫正在軍營中執勤,但身為女軍官的人妻卻在當晚8時許,偷偷帶著同為軍人的小王回家,怎料2人衣衫不整走進主臥室的一幕,全被家中監視器拍下,且正巧被人夫目睹。為了釐清真相,人夫急忙聯繫住在同棟大樓的父母前去查探,果真在推開房門後,直擊妻子正在替小王「吞吐」。

妻子在婚外情被抓包之後,急忙協助小王逃離住處,但在過程中卻因拉扯造成人夫父親受傷,甚至還因此導致對方氣到痼疾復發,不幸於去年底離世。另外,人夫雖然不認識小王,但在軍中學長等人的協助下確認身分,而小王也在遭檢舉之後,被軍方懲處2大過並汰除。妻子事後向人夫坦承,她與小王起初是在去年1月上受訓課時,不小心於酒後發生關係,加上被抓包這次一共激戰了3回。此外,妻子透露小王同樣也是已婚之夫,且在外擁有多名性伴侶,她只是其中一人而已,強調雙方的關係屬於「各取所需」,但人夫最終仍在去年12月與妻子離婚,並決定向小王提告求償100萬元。

台南地院在審理此案時,小王曾辯稱無法證明他就是監視器影像中的男子,請求駁回人夫之告訴,但法官在調閱了相關證據,以及人夫父親生前對小王提出之傷害告訴起訴書後,皆可證明他就是當晚的裸男。另外,人夫的父母與孩子皆在當晚目睹2人偷情,此情況已造成人夫在職場與家庭遭受雙重打擊,故認定小王侵害人夫配偶權,應賠100萬元最為恰當,全案可上訴。



不少人都有在車庫等人的習慣,然而這樣的行為卻可能招致死亡風險、一定要多加留意;美國曾有一名人妻向水電工提出「肉償工錢」後,與對方在車庫大戰,未料卻因為一氧化碳中毒雙雙身亡、衣衫不整陳屍車內,引起民眾熱烈討論。

綜合《每日郵報(Daily Mail)》等外媒報導,這是發生在2018年的一起意外事件;住在美國紐澤西州的哈格拉芙(Tameka Hargrave)找來工人維修水電,完事後主動提出「肉償工錢」的建議,隨後便領著對方到車庫激情過招、交流。

將車輛發動、打開冷氣後的兩人,直接在開著門的車內忘情交流,不料卻因為一氧化碳中毒癱倒,直到女方丈夫強生(Kahali Johnson)當晚返家,循著刺鼻廢棄味走到車庫後,才發現衣衫不整、已經沒了生命跡象雙雙倒臥的兩人。

警方接獲通報後迅速趕抵,確認哈格拉芙和水電工中毒身亡的消息,事後將遺體送檢釐清案件細節;紐華克警方發言人針對這起意外說明,由於車輛呈現發動狀態,車庫又沒有裝設警報系統,這才導致兩人因一氧化碳濃度過高、中毒身亡。

2017年4月13日 星期四

公保渣變心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規定公保保險費率上限由15%調高至16%,年滿65歲才能領取養老給付,此外,公保保險年資可與各職域社會保險年資併計,草案將會送立法院審查。

考試院3月底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已送到立法院,今天繼續完成配套修法。上午院會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下午全院審查會將繼續審查政務人員退休撫卹條例。
為因應高齡化與少子化,依照公保法修正草案,領取養老給付的條件,原本是繳付保費滿15年且年滿55歲以上而離職退保者,現在改為年滿65歲以上,訂定7年過渡期。
其中保險年資未滿15年者,給予一次養老給付。15年以上者,可領養老年金,但若再就業,就須停止領取年金。
至於養老給付及死亡給付金額的計算標準,由現行事故發生當月起前10年投保年資的實際保險俸額平均數,改為15年,訂有10年過渡期。
草案規定,公保保險年資可與曾參加其他職域社會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的年資併計,以利公私部門人才交流。

古男控訴妻子去年在抖音認識了范男因而發生外遇,妻子竟持有范男裸露照片,古男還發現妻子跟范男多次前往旅社過夜,認為范男已侵害他的配偶權,要求給付50萬元,新竹地院法官最終判賠10萬元。

古男控訴妻子去年7月在抖音認識了范男之後,多次表示要加班、訊息也晚回,後來假日都消失不在家,手機也關機,直到無意間看到范男傳給妻子的訊息,才得知真相。古男追查發現,妻子在范男受傷時兩人一同合照,還發現妻子持有范男裸露照片,更有甚者,他也發現兩人竟一同前往新竹及高雄的旅社過夜。

但范男則表示自己並未與古妻外遇,連對方妻子的手都沒摸過,兩人只是網友關係,雖有見過面,但沒有外遇。

新竹地院法官檢視通話紀錄、錄音文字檔、定位紀錄、照片等,發現確有范男與古妻的親密照片,以及古妻與范母的對話紀錄,顯示古妻在范男受傷期間協助照顧,范母還對古妻表示,若真的愛范男,就要勸誡范男別再喝酒。

除了對話紀錄之外,古妻與范男確實曾一同前往旅社入住,可認兩人交往形況屬實。雖然古妻辯稱只是因為天氣熱身體不適去休息,但根據住房紀錄,兩人連續住了兩天,根本不是單純天氣熱臨時休息而已。

法官認為,范男所為顯已逾越客觀社會大眾所能接受普通朋友間之交往分際,破壞古男婚姻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屬不法侵害古男本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判賠10萬元。


跨足飯店、餐飲、不動產等產業的國內知名集團創辦人侯西峰35歲長子侯淳淯,日前遭爆料疑似利用職務之便,與一名已婚女秘書發生婚外情,2人除了是高中即相識的好友外,還經常外出遊玩、開房間過夜。不過,這段地下戀情只維持一個月就被女秘書丈夫抓包,而侯淳淯也在經過法院審理後,遭判須賠30萬元。

根據《CTWANT》報導,日前收到民眾爆料,指控結婚多年、育有2子的侯淳淯,為了自己負責的業務需求,特別找來自己從高中時期就認識,且大學主修資訊傳播的好友K女擔任秘書,2人除了到處應酬談生意外,還意外產生婚外情,甚至一起開房過夜。

爆料者透露,K女結婚超過10年,其家人們與侯淳淯家庭成員皆熟識彼此,因此當她被調升為秘書時,侯淳淯還曾親自向K女丈夫致歉。不過,K女丈夫於2023年10月底某天的凌晨3時左右,無意間發現夜歸妻子手機跳出「在一起滿一個月快樂」的訊息,這才得知妻子與侯淳淯關係不單純。

K女丈夫得知此事後,要求雙方不准再有聯繫,怎料侯淳淯當天下午卻主動聯繫K女,並麻煩她將許多對話紀錄刪除,而K女丈夫也曾在質問侯淳淯時表示,若他願意照顧K女一輩子,自己可以選擇成全。不過,侯淳淯強調自己不會為此離婚,令K女丈夫氣得決定提告求償165萬元。

報導指出,這場與侵害配偶權有關的民事訴訟已於今年9月13日下午做出一審宣判,侯淳淯表示願意以80萬元和解,而台北地院也在審理此案後,判他應賠30萬元給原告。針對此案,《CTWANT》記者事後曾致電詢問該集團,其中一名侯家長輩並未否認此事,並強調「一切遵從法律判決」。



在某大學擔任行政工作的已婚人妻,外遇校內的大學講師,疑心的丈夫請徵信社蒐證,陸續拍到2人摟抱接吻,以及前後3次進入汽車旅館,憤而以侵害配偶權提告求償200萬,士林地院審理後,賠2人應賠償60萬元,可上訴。

事後已與妻子離婚的人夫提告,2人結婚8年育有1女,去年4月他發現妻子住在大學宿舍,不願回家,他前往學校查探,發現妻子與某大學講師過從甚密,事後便請徵信社進行調查。

人夫舉證2人在去年5月起,多次公開約會、牽手、擁抱及接吻,用餐時也會相互餵食,並先後3次直奔汽車旅館,他與妻子多次協調無效,在去年9月正式離婚。

人妻開庭時,則主張去年4月時,2人便已簽署離婚協議,9月正式簽字,期間前夫已無意維繫婚姻,還找徵信社長期跟監,已侵害她的隱私,聲稱大學講師提供的,是類似精神醫療的「慰藉」,否認有男女交往關係,大學講師則聲稱並不知道約會時2人還沒離婚。

士院審理認為,找徵信社蒐證都在公開場合,難認有過度侵害人妻隱私,截圖取證部分也尚符比例原則,另所謂「類精神醫療處置」顯為杜撰飾詞,無法採信,2人交往確實侵害告訴人配偶權,判應連帶給付告訴人60萬,全案可上訴。

不僅如此,丈夫還與另名女子小晴發生性行為,還拍下許多性愛照片及影片,小晴甚至將2人性愛照上傳推特及約砲網站,她不甘配偶權遭侵犯,憤而向3人提告求償。

莊男辯稱,他因工作關係與妻子分隔兩地,並抓包擔任鋼琴老師的妻子出軌,同時與數名男子曖昧、約砲,對話內容提及「我上次在goodnight遇到一個高手」、「我之前其實沒玩過電愛」、「他感覺就不是要自己打開心,而是要撥弄我」等字句,男子則回說:「妳的照片我可以拿來打手槍嗎」、「我騎妳的話妳手得撐著一定能長更多肌肉的」、「可惜不能和妳約個午砲」、「你老公絕對不會知道」。

莊男還說,他為此罹患恐慌症,原本打算訴請離婚,但妻子找上母親求情,還搬到台南與他同居,試圖挽回2人婚姻,但妻子拒絕與他同床,從2019年後未發生過性行為,感情早已不復存在,已無互信互愛基礎。

法官認為,莊男從去年9月搬離住家,與小萱同住在屏東,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另外,莊男與小晴曾發生性行為,並將性愛影片上傳社群平台供人瀏覽,認定2人已侵害莊妻配偶權,莊男以妻子上網約砲為由,試圖合理化自身行為,不應與本案混為一談,因此莊男與小萱應連帶賠償30萬元,莊男與小晴則連帶賠償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鏡週刊》報導,宋女表示,約五、六年前一名許姓男子在網路上看到她照片約她見面,問她是否有性經驗,她說沒有,男子告訴她「我老闆年紀大,喜歡妳這種的」,希望宋女去陪老闆喝酒聊天幫助入睡,宋女也答應。

不久許姓男子就來電,說帶宋女去見老闆,她被帶去台北101附近的一間豪宅,還被強迫關掉手機檢查,她在房內見到了一位白髮蒼蒼的老先生,當時她並不知道對方身分,老先生帶她走上旋轉內梯上2樓,房門推開就是主臥,裡面有一張大床,矮櫃上還擺了老先生全家福。

根據《鏡週刊》報導,宋女稱進入臥房,老先生立刻要她脫掉衣服,接著「無套」發生性關係,女子當天就被奪去初夜並落紅,老先生知道她是處女非常開心,當場給了疊千元鈔票共20萬元,並交代她去浴室沖洗,之後請佣人叫計程車送她回家。過一陣子,女子又接到未顯示號碼電話,老先生指示她再到信義區豪宅,兩人又無戴套發生性關係,這次老先生只給她十萬元。

根據《鏡週刊》報導,宋女稱第一次見面,她並沒認出老先生是誰,是之後混熟了王文洋自爆身分,鏡週刊也查出許姓男子是某電視台前高層。女子詳述發生關係的臥室極簡布置、有雕像藝術品、還有王文洋全家福照片。浴室裝潢也很特別,有面牆,上面貼滿嬰兒照片磁磚。



有時候出軌發生一次,就會有無數次,變成一種慣性出軌。一名馬來西亞女網友在網上曝光男友出軌行徑,而且為了不讓女友抓包,竟在樓梯間愛愛,避免漏餡。

這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KL吹水站」發文表示,自己與男友交往3年,然而對方卻從交往沒多久就不斷劈腿,多次在男友辯解下,她選擇無視男友種種出軌的蛛絲馬跡,然而最後仍是發現男友出軌證據,讓她心死。

她透露交往不到半年就發現對方使用約會軟體,當時男友辯稱是自己單身時候下載,於是她選擇相信,但隔了幾個月又在自家找到使用過的保險套,當時對方也解釋保險套是自慰時所用,儘管她相信那時候他帶女生回去約砲,只是自己沒有證據,也只能存疑。然而從那次之後,男友竟轉戰激戰場所,與小三在樓梯間愛愛,甚至還將自拍影片存在手機內,兩人甚至互傳鹹濕訊息,男友還跟小三說:「我用我的大XX保護你」。後來當原PO終於在男友手機看到這些自拍影片時,頓時情緒崩潰,當下渾身顫抖,而且也證實小三的確就是男友透過約會軟體認識、約砲,甚至對方也有男友。

對此,原PO心寒表示,男友跟她交往時不僅吃住都花她的,還開她的車載小三出遊,而她只是一直自欺欺人,這3年也看透男友軟爛渣男真面目,於是將他與小三的無碼自拍影片及對話截圖公諸於世。

42歲金曲歌后魏如萱日前遭本報獨家曝光戀情,她隨後認愛小21歲男友Ian,稱彼此單身後才交往,但19歲網紅若盈表示和Ian「還在冷靜期」。男方有無劈腿、魏如萱是否「知三當三」成了焦點。今(1)日魏如萱的妹妹魏如昀出席活動問及姊姊的狀況,她低調回應:「謝謝大家關心!」然而今天Ian和若盈在迪化街約會被網友直擊,2人甜蜜依偎,彷彿感情已經回溫,讓外界傻眼。

今有網友直擊Ian和若盈分別騎兩台機車,悠遊在台北市的街頭,若盈穿著火辣、笑臉迎人,Ian脖子上掛著相機,明顯是要出遊。然而魏如萱5天前才認愛Ian,現在還在輿論風暴上,Ian和若盈感情就已回溫。魏如萱這幾天照常到電台上班,前幾天在自己的廣播節目中提到「不夠深愛你的人不會傷害你」、「明明還不太認識他,但你就知道我要愛他」,被解讀是透露心情,這幾日態度趨於低調,未再多提;而Ian則持續神隱未發聲,任憑前任和現任面對外界各種聲音。

桃園有一名人夫在外偷吃長達7年,甚至一度讓小三懷孕墮胎,因此他為了補償對方,除了大方買車買房、支付部分生活開銷外,甚至還匯款1300萬元。然而,人夫的醫師妻子卻在某天發現,其手機內竟存有他與小三的私密照,這才得知自己被戴綠帽,一氣之下決定告上法院。

判決書指出,人夫任職於某國立大學,與醫師妻子是從幼稚園就認識的青梅竹馬,結婚後生活幸福美滿。不過,人夫卻在同事介紹下,認識了從事銷售業的小三,之後更發展出長達7年的婚外情,且發生超過100次的性行為。

這段婚外情一直到人夫的醫師妻子某天發現其手機存有多張他與小三的環抱合照、私密裸照後才曝光。另外,正宮還發現,人夫除了替小三買車、買房、幫繳房貸與支付多筆生活開銷,甚至還匯了1300萬元給對方。種種證據讓她因此罹患憂鬱症,故決定向小三提告求償300萬元。小三在法庭上辯稱,人夫只是她的客戶,曾經向她購買淨水器、營養食品等物,並固定每2週會幫對方全身按摩。至於正宮提到的裸照,則是她請人夫協助轉換手機內的照片時,被對方私自儲存,直言自己也是受害者之一。

不過,人夫出庭時坦承,他與小三是在認識半年後開始交往,2人大約每2週就會約會一次,且多次在汽車旅館、家中等處發生性行為,甚至一度讓對方懷孕墮胎,故因為心生虧欠,這才決定替對方在桃園市買房。

此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正宮所提交的小三私密照,皆可看出她與人夫關係已超越一般男女正常之社交關係,導致正宮身心皆受到莫大痛苦,故在審酌一切情理後,判處小三應賠償8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可上訴。


屏東一名阿公黃男兩年多年前外遇人妻小玉(化名)雙方多次到摩鐵激戰,互傳鹹濕簡訊調情,阿公的手機簡訊沒有刪除乾淨,被孫子看到發現,阿公妻子身心受創,對小玉提告,屏東地院審理後,判小玉賠償阿公妻子40萬元。可上訴。阿公與妻子結婚45年,去年法院判決離婚,阿公妻子提告主張,她辛苦扶養2名子女成年,未料阿公竟與住處大樓管理員小玉發生關係,2023年9月起4度抓包兩人到摩鐵偷情,還透過LINE互傳鹹濕對話,小玉甚至裸露身體與阿公視訊調情,令她身心受創,決定離婚,提告求償。

小玉則否認與阿公偷情,辯稱她是遭阿公性侵,還被拍下裸照;阿公出庭證稱,他與小玉上摩鐵6次,其中兩天是小玉生理期,但仍發生性行為,「我在月曆都有做記號」,後來因為他換手機,沒有把舊手機的照片清除乾淨,孫子打開舊手機赫然發現鹹濕對話與照片。

小玉的丈夫也發現小玉外遇,還跟阿公互傳鹹濕簡訊,也決定跟小玉離婚,並對阿公提告,屏東地院判阿公應賠40萬元。

判決指出,法官勘驗阿公與小玉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小玉曾傳訊給阿公「要叫我親愛的,可以嗎」、「頂上去」等煽情、鹹濕對話,足認2人曾發生性行為等親密行為,判決小玉應賠償阿公妻子40萬元,可上訴。


已婚的王姓男演員去年6月到台南拍戲,與同為已婚的女演員入戲太深而發生婚外情,同車擁抱、親吻,還上旅館發生4次性關係,而被女演員丈夫告上法庭,請求精神慰撫金100萬元,王辯稱僅發生2次性關係,不為法官所接受,認他侵害其配偶權判賠30萬元,可上訴。

女方丈夫主張,王與妻子因工作結識,明知妻子已婚,工作後共同至台南林默娘公園散心,親密接觸,拍完片後共乘一車,在車上擁抱與親吻,還上旅館發生4次性行為,甚至相互傳送猥褻影像及透過視訊為猥褻行為。他精神上受到極大痛苦,與妻子協商離婚中,也對王求償百萬元。

王表示,與女方至公園散心時,並未有親密接觸,且2人發生性行為的次數僅2次,並非4次,也未曾與女方透過視訊為猥褻行為。王及律師主張,2人因拍戲工作結識,交往期間僅約1個月,事發後王誠心悔悟,已斷絕與女方任何往來聯繫,原告請求精神慰撫金數額過高,應以20萬元適當。

女方陳述,去年6月初、月尾分別與王在旅館各發生2次性行為,法官認為女方丈夫主張王與妻子發生4次性行為,確屬可信。王雖抗辯僅發生2次性行為,但未就丈夫所提與妻子對話內容提出證據予以辯駁,因而認定2人發生4次性行為。

法官也根據相關人員對話光碟及譯文內容,僅見王向女方稱當晚「把(持)的很住」、「煞住了」、「沒有對妳怎麼樣」等語明確,難以證明2人共同前往林默娘公園時,有何親密接觸行為。且女方明確否認「沒有視訊」,無法認定2人有丈夫所稱透過視訊為猥褻行為。台南地院認為,王與女方所為,顯已超乎社會一般人認知有配偶之人與其他異性友人間正當往來程度,已逾越一般社交上正常男女關係,足以破壞原告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幸福,應認已達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身分法益程度,且情節重大,判王應給付女方丈夫30萬元。


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均化名)婚後育有2女,均已成年,不料,阿國在2023年卻發現,小萱與男子阿華(化名)發生婚外情,迄今竟然已經10年,期間小萱還多次懷孕,並曾墮胎2次,甚至還生下2名女兒,阿國因此罹患身心疾病,並持續看診吃藥接受治療,日前訴請連帶賠償100萬元。

法院審理,小萱與阿華表示,對於阿國的指控均不爭執,他們也願意賠償,但是希望金額可以低一點,因為阿華的月收入扣除貸款後是負數,而小萱也要一同扶養2個年幼小孩,他們都無力負擔阿國請求的賠償金額。

法官認,小萱與阿華均為成年人,有相當的社會經驗,就已婚者或與已婚者之交往份際,應有適當之認識,但他們明知小萱是已婚,且婚姻關係存續中,仍長期維持親密交往的不正常男女關係,並且有發生性關係,甚至產下2名女兒,已嚴重影響並侵害阿國的婚姻。

法官審酌,小萱與阿華長達10年以上之不當交往,且發生性關係,甚至育有2名女兒的行為,確實導致阿國精神受痛苦。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2人連帶賠償之精神慰撫金,以6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均化名)的女兒出生時,經醫院告知血型有異常狀況,阿國是AB型,小萱是O型,但女兒卻為O型,阿國詢問後,小萱坦承與公司男同事阿華(化名)外遇並多次發生性行為,並且親子鑑定確認阿國與女兒並無血緣關係,阿國因此憤而對小萱提告求償86萬元。

法院審理,阿國指控,小萱的行為侵害他的配偶權,依照結婚後他為家庭的付出,以及在社會上與親友間的名譽地位,面對小萱外遇的事實,而且直到小孩出生後,才知道是非親生的,導致他嚴重精神打擊,因而須持續服用精神藥物控制,嚴重失眠及影響工作情緒。

小萱所為讓他無臉面對未來親友間的詢問,且小萱完全不承認自己的錯誤,在雙方交談時還用詞尖酸,因此他請求喜萱給付精神賠50萬元,並且須歸還舉行婚禮的聘金及小孩養育之恩的費用共36萬元,還有他所贈與的所有金飾(項鍊一條、戒指一只、手環一對)。小萱辯稱,她確實與阿華有做出共同侵權行為,但阿國與阿華已達成和解,並定賠償哀國30萬元,因此她與阿華應分擔之損害賠償義務應屬各半。另外,阿國曾於舉行婚禮後2天,以通訊軟體向特殊行業業者索取相關特殊服務的資訊,她更發現阿國多次前往酒店,由此足證,阿國於婚姻存續間也有不忠的情形。

法官認,小萱應賠償30萬元給阿國。另外,阿國主張小萱應返還聘金及養育之恩費用共36萬元,以及婚禮贈與的金飾,小萱指稱這些均是阿國道德上的贈與,阿國並無返還之請求依據,且並未給付養育女兒的費用。

法管審酌,依一般情況而言,婚禮之聘金及金飾是以預為結婚為前提,雙方原本已登記結婚,之後雖經調解離婚,也無返還聘金及金飾之依據。因此阿國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可上訴。



陳姓男子因遭逢重大車禍,導致生活無法自理等難治重傷害,陳妻因認為無法持續婚姻,6年後提起離婚訴訟,陳男表示經醫師觀察,未來可自理生活並非不能期待,只是因為太太不想負擔照顧他的費用才離婚。新竹地院法官認為,不論何人處於與陳妻相同境況,均將喪失與被告維持婚姻意願,判准兩人離婚。

判決書指出,陳姓夫妻結婚5年後,陳男遭逢車禍,經手術治療後仍有中樞神經系統極度障礙、認知功能障礙、兩側肢體癱瘓等難治重傷害,生活無法自理,且已達難以理解陳男意思表達的程度。

陳妻認為,多年來丈夫臥病在床,兩人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無法經營正常婚姻生活,又先生復原痊癒遙遙無期,難以期待相互協力保持共同生活的圓滿幸福,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且兩造就此無可歸責事由,訴請離婚等語。陳男則表示,遭逢車禍後,經父母親悉照顧,病情已大有進步,目前意識清楚且能書寫文字,僅因車禍傷及語言中樞而無法言語,並非植物人之狀態,子女下課後尚習慣性陪同他複習功課,同時依醫生觀察,尚非不能期待被告有日終可自理生活。妻子訴請離婚是因為保險理賠金,因聘任看護及其他日常所需已花費殆盡,不想再負擔往後鉅額生活費用,方提出離婚訴訟。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陳男因車禍而目前生活無法自理,夫妻顯然已有相當時間未維持夫妻之正常生活,確已難以相互協力保持共同生活之圓滿幸福,致兩造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無法經營正常之婚姻生活,足見兩造之婚姻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

法官認為,不論何人處於與陳妻相同境況,均將喪失與丈夫維持婚姻意願,夫妻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陳男監護人到庭轉達陳男認為既然沒有辦法維持婚姻,同意離婚請求,因此准許雙方離婚。


又是一樁外遇!新竹一名許姓女子,被前夫雇用的徵信社拍到與小王多次出遊過夜,兩人還在台東太麻里親吻勾手,許女辯稱只是開玩笑噘嘴,但法官看照片兩人很親暱,就是情侶行為,因此判許女賠前夫10萬元。

根據判決書,許女前夫指控他2009年和許女結婚,兩人定居在北部,可是前(2022)年許女卻背叛他,他雇用徵信社幫忙調查,發現許女和小王多次單獨去台東太麻里約會,兩人還在窗邊接吻,騎車一起回小王的住處。

許女庭上辯稱自己與小王都不是單獨見面,而是與親友相約打麻將,勾手是因為身體不舒服,搭機車也沒有雙手環抱,窗邊親吻則是她噘嘴開玩笑,沒有真的碰到,小王也說許女只是輕輕碰一下,就害羞地跑掉了。

接著許女指出她和小王是在2022年8月相識,但早在當年5月就和前夫簽立離婚協議書,否認有出軌一事。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看照片,發現兩人在窗邊是真的在接吻,不是輕點一下就跑走,兩人就是男女交往的狀態,女方還有嬌羞的樣子,因此認定兩人侵害原告配偶權之程度且情節重大,判許女須賠償前夫10萬元。



博士女教授在舞蹈班認識張姓碩士後,在張男苦苦要求沒地方住狀況下,讓張男暫睡家裡客廳,但連續兩晚雙方都合意發生性關係,但女方要求張男不得內射,未料張男趁她吃安眠藥昏睡時,竟然進行體內射精,事後女教授發現懷孕後用藥物流產,但精神受到打擊,張男事發後又寄恐嚇信威脅要將兩人私密情況發給她同事,恐嚇女方逼撤告,法院審理後,依恐嚇罪將張男判拘役50日,並需賠償女教授35萬元。

根據判決書,女教授於111年1月間,因參加舞蹈工作坊認識張姓男碩士。張男對女方說,他平日都住在車上,因天氣寒冷想借住博士家,女方同意讓他借宿客廳沙發,連續兩天晚上,雙方都合意發生性行為。但女方明確告知,張男不得體內射精,但張男卻於女博士服用安眠藥物昏睡而無力抗拒時,故意未帶套內射,女博士隔日發現有異狀質問張男,才發現竟然違反規定,事後女方發現自己懷孕,必須以藥物流產,造成身心嚴重受創。

事後張男用臉書私人訊息傳訊給女方包含「上床、生殖衝動、無套、未吃一起買的事後藥、懷孕、97墮胎」等雙方發生性行為郵件,又傳「我的初稿沒意見的話,三點前沒有想法的話我就開始找共同作者囉」、「兩點半發同事,這邊給你的訊息也都會CC同事」、「已發出第一封信給你同事,接下來會是我們42位共同好友,最後會是臉書3千追蹤粉專以及上萬追蹤的YouTube」、「可以先收信了解一下,若仍無意見的話,今天會開始分享給好朋友們」等訊息,恐嚇女方若不撤告,要將事情公開,女方一氣下提告張男涉嫌恐嚇。

法官審理後認為,張男無視女方不願懷孕而為體內射精之性行為、以訊息恐嚇原告欲將兩人私密情事公開之行為,造成女方身心痛苦,判張男需賠償35萬元。並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張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清朝末代皇帝溥儀,1962年娶了他一生中第5個老婆,也是最後一個的李淑賢。兩人十分恩愛,溥儀甚至因此說過:「我是從來不知愛情為何物的,只是遇見李淑賢,才曉得人世間還有這樣甜蜜的東西存在。」而李淑賢雖也非常喜歡溥儀,但某天意外得知溥儀一個「不可告人的秘密」後,讓她難堪直接跟溥儀提離婚。

李淑賢本是一名小護士,還結過兩次婚,後來在朋友的介紹下與溥儀相識、結婚。然而婚後,她發現每次晚上睡覺,溥儀都不會和自己一起睡覺,而當她半夜醒來,就會看到溥儀在看書,溥儀與她最親密的行為,也就是聞聞她的頭髮;對此,當時李淑賢只是覺得溥儀生活方式不同罷了。直到李淑賢陪溥儀去醫院打針時,無意間發現溥儀在打的針,竟然是荷爾蒙。作為多年的護士,李淑賢自然知道荷爾蒙是什麼東西,這個時候,她也終於明白,為什麼結婚後溥儀從來不碰自己的原因,原來溥儀沒有生育功能。

對於溥儀對自己隱瞞此事,李淑賢十分的生氣,當即就提出要離婚,溥儀一聽,隨即認錯「我實在對不起你。當時,我不能告訴你。那麼多女人我不喜歡,就是喜歡你,這事只得瞞著你」。

事後,李淑賢得知,溥儀年幼歲時便被限制了自由,整天只能和太監在一起,太監們擔心他晚上亂跑,每天夜裡都讓宮女和他在一起,在宮女們的逼迫下,不諳世事的溥儀長期被肆意擺佈,還被逼吃壯陽藥,最終在需索無度的情況下。由此,妃子文繡和他離婚,以及皇后婉容私通侍衛。面對溥儀的哭訴,李淑賢雖心軟表示,願意和溥儀繼續生活下去,不過因為此事,兩人的感情也有了裂痕。溥儀會經常因為一些小事遭到李淑賢的指責。

1967年10月17日,溥儀因為尿毒症病逝,享壽61歲;李淑賢在悲痛的哭聲中,送走了她的丈夫溥儀,和溥儀一直無子女的李淑賢沒有選擇再婚,一直獨身生活著。

在溥儀去世30年後,1997年,李淑賢也走向了人生的終點,她忍不住向自己的好友透露出了隱藏心中多年的秘密:「溥儀有嚴重的生理問題,結婚5年,都沒有過正常夫妻生活。」

此外,李淑賢更直言「溥儀生前給人當了半輩子傀儡,死後我不能再讓他當招牌了,我的骨灰堅決不和溥儀葬在一起」。


花蓮縣無黨籍議員林源富6月底在議會自爆,吉安警分局長吳思翰與他的代表會主席妻子搞曖昧,妻子甚至為袒護情夫持刀砍傷他左手,大量失血昏迷、緊急開刀5小時才被救回,吳還陪同妻子製作筆錄,意圖將持刀事件轉為家暴。吳思翰雖發聲明駁斥,強調議員指控皆為子虛烏有,為悍衛個人名與及警察尊嚴,將提誹謗告訴。但今天警政署發布人事異動,吳思翰被拔官,調往基隆市警局做警務參。

據了解,警政署是以花蓮縣警局對吳思翰「專案考核」不佳將他調離分局長職務,詳細原因並未說明。警界人士認為,警政署長張榮興上任以來,不斷強調警察風紀的重要,吳在花蓮的爭議,引發軒然大波,也衝擊當地府會關係,被拔官懲處不意外。林源富6月在議會臨時會發言自爆,6月19日晚他跑完行程回到家,向老婆討抱抱,兩人並沒有爭執,妻子竟拿出一把刀砍他,造成他左手動脈被砍斷,大量失血昏迷,凌晨緊急手術到天亮。

事件導火線,林源富直接點名吳思翰「誘拐人妻」,指控吳帶他擔任代表會主席的妻子去宿舍,妻深夜才返家,甚至妻子在警局做筆錄,吳思翰也陪在旁、協助妻聲請保護令,甚至關心保護令聲請進度,意圖把「持刀事件轉為家暴」,痛批根本知法玩法。

吳思翰當時強調,6月19日林議員與陳小姐發生的家暴案,他表示遺憾,祝福林議員傷勢能早日康復,至於案發過程由司法調查中,細節不便說明。而警察機關受處理各類案件,均須依法行政,秉公處理,不因當事人身分而有差異。


新竹阿國(化名)控告小強(化名)介入他與妻子阿芳(化名)的婚姻,要求賠償5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決小強需賠償阿國35萬元。可上訴。

據了解,阿國與妻子阿芳於2006年結婚,育有兩名女兒,婚姻尚在維持中。然而,小強明知阿芳已婚,仍從2014年起與阿芳交往,並以每月一次的頻率發生性行為。

阿芳與小強交往期間,發覺小強竊錄兩人性愛影片,並發現小強有吸用毒品及暴力行為,後來因父親、胞弟相繼離世,女兒即將長大,乃省思己身,決定結束外遇關係,與小強周旋後,雙方同意由阿芳母親於111年12月14日代為給付5.5萬元後,不再往來。小強卻在分手後仍不斷騷擾阿芳,甚至向阿國索取金錢。因此對小強提告求償。

小強則辯稱,自己並不知曉阿芳已婚,且沒有侵害阿國配偶權的意圖。他表示,分手後才得知阿芳已婚,索要金錢是為了取回先前基於雙方情誼出借的款項。小強認為,阿國未能證明其配偶權受損,且事發已久,超過法律追訴期限。

法院審理後認定,小強明知阿芳已婚,仍與其交往並發生性關係,構成侵害阿國的配偶權,情節重大。法院指出,小強的行為對阿國造成嚴重精神痛苦,尤其是分手後的騷擾行為,進一步加劇了阿國的困擾。最終,法院判決小強需賠償阿國35萬元,以補償其精神上的痛苦。可上訴。


桃園阿德(化名)與妻子阿珠(化名)結婚逾20年,阿德無意間發現妻子與公司同事阿良(化名)偷情證據,一狀告上法院,法院判決,被告阿良需賠償原告阿德20萬元。可上訴。

根據阿德的指控,他與妻子阿珠於民國88年結婚,婚姻幸福美滿,育有子女。阿珠在公司任職多年,自107年1月1日起,阿良也在該公司上班,兩人同在桃園辦公室工作。不料,自112年1月起,阿良明知阿珠已婚,卻利用工作機會,與阿珠互傳曖昧訊息,甚至單獨約會、擁抱,並互傳裸照,進行不正當的親密行為。阿德發現後質問阿珠,阿珠坦承與阿良有此行為,並同意離職斷絕關係。

阿德進一步翻查阿珠的手機,發現112年5月26日有阿良裸露下半身生殖器的照片及阿珠拍攝的阿良睡覺側臉照片,兩人關係顯然已超越一般同事界限,嚴重侵害阿德的婚姻生活,導致其身心受創、家庭破碎。

法院判決指出,阿良未出席言詞辯論,亦未提出書狀聲明,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視同自認,故阿德的主張屬實。被告阿良明知阿珠有配偶,仍與其交往,並慫恿阿珠離婚「大不了簽字離婚重新過生活而已」,兩人之間的親密互動已超越社會容許範圍,屬於重大侵權行為。

法官考量阿德與阿珠婚姻已逾20年,並育有一女,阿良的行為對阿德造成極大傷害,故判決阿良賠償精神損害20萬元,超出部分不予準許。


一名女網友分享,前任男友每次發生性關係,不到60秒就結束,還洗腦她說「都是妳太性感」,讓她誤以為這就是男生正常的速度,直到交了新男友才發現不是,貼文曝光後,一名女網友留言哀號說「我比你更慘,前任保險套戴上去就射。」而性學博士許藍方表示,一般性愛的理想時間約是30到40分。

一名女網友在Dcard上分享,她有過一任男友卻是連60秒不到,起初還以為是剛交往、太興奮所致,但兩人交往了3年,狀況都沒改善,而她本身性慾不強,加上這任男友不斷洗腦她說「都是妳太性感」,才讓他撐不過60秒,導致她後來一度以為這就是男生正常的速度,之後交了新男友才知道不是這樣。

貼文引起網友討論,不少苦主分享自身經歷,「我前男友更慘,保險套戴上去就射」、「前任從沒超過1分鐘,唯一一次可能2分鐘,還覺得自己很厲害」、「我還遇過人模人樣的銀行行員,褲子都還沒脫,抱著磨蹭就出來了」。

性學博士許藍方曾在YouTube影片上分享,對多數女生來說,不是色色時間越長就越舒服,一般理想的狀況是「前戲+正戲(放進去)+後戲」,大約30到40分鐘。


一名人妻PO文痛訴,結婚5年的老公是大家眼裡的好爸爸,一家三口相處融洽。近日老公與部門同事相約去韓國5天4夜,人妻因為工作因素,讓老公帶著5歲小孩一起去。沒想到回國後小孩卻脫口「我這幾天都和XX阿姨還有爸比睡」,讓人妻超崩潰。

一名女網友在Dcard指出,雖然與老公的相處較平淡,但老公一直是大家眼裡的好爸爸,彼此也都把重心放在小孩身上,算是和樂的家庭。原PO透露,今年老公與部門同事相約去韓國5天4夜,因為有些臨時,恰巧原PO工作無法臨時取消,就讓老公帶著小孩一起去玩。

令原PO不敢置信的是,父子倆回國後,小孩在洗澡時跟她說「媽咪,我這幾天都和XX阿姨還有爸比睡。」由於老公完全沒有提到這件事,因此原PO試圖合理化一切,最後詢問老公,他解釋女同事自己去,為了省房間錢就住一起,不過當下沒有發生什麼事。「我對他的理所當然感到不可思議!」原PO繼續說道,前陣子老公說工作上有活動,早上6點出門,直到晚上11點才回來;隔幾天原PO朋友聚餐提到,回家路上遇到老公載著這名女同事,不過問了老公後卻沒有承認。

原PO表示,自己一直覺得他們不可能發生不正常關係,女同事有交往多年的男友,而原PO平時參加老公公司活動,也與女同事處得不錯。此外她也補充,參與的同事剛好都有帶妻小,共3個家庭,額外加上老公、小孩、女同事,才會有落單女同事跟老公湊一間的事情發生,當然也不排除提前預謀。

貼文一出引發熱議,網友紛紛回應「先找證據,錢到手再來談,免得最後什麼都沒有」、「他完全沒有跟妳說,太扯,不要再試圖合理化了,開始蒐集證據告死他們吧」、「為了省錢?那應該連韓國都不要去啊」、「原本跟已婚異性睡在一起還未告知就不太合理了,肯定有一腿,最好蒐集證據再告他提離婚。但有小孩跟著還光明正大睡同一間也是真的很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