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遊行催綠營憤怒!官員:明年2決戰點底定年金改革
民進黨操刀年金改革,首波就遭逢軍公教在九月三日糾集十一萬餘人上街陳情。具有深厚民進黨務系統背景、且接近核心的政務官表示,將年金改革工作完成,不但有助爭取現役、現職軍公教向心,同有助凝具綠營民眾支持度。明年一月的國是會議與下半年的立法院會期,將是年金改革兩個決戰點。以民進黨政務官的角度,如何看待九三「反污名、要尊嚴」遊行後的效應?他表示,諸多退役將領,在遊行前後發表的言論,徒然讓綠營政治支持板塊反感,甚至感到「憤怒」。他認為,「一個退休校長月領七、八萬元,女兒在學校當代課老師月領三萬五」,九三遊行只會讓非軍公教者,更加看清退休軍公教在年金議題上所形成的世代差距,與明顯的不公平。官員表示,退撫基金即將破產,已是一個明顯而立即的危險,若不進行改革,現役現職軍公教恐將陷入退休無錢可領的窘境,這個問題經過年金改革委員會的討論,已形成相當的效應。面對九三遊行後執政當局的「淡定」,官員從政治的角度來解讀,軍公教仍有相當比例的綠營支持者,透過綠營對民意的評估,上街遊行者在整體政治板塊的比例上,「仍然是少數」,且經過九三遊行後,對綠營支持者反而起了凝聚的作用,對上街軍公教表達反感,益形支持政府在年金改革工作的決心。但過去馬政府也曾想進行年金改革,一度刪除年節慰問金,在選舉上就一路潰敗,國民黨深藍的票出不來,終至失去政權,綠營難道不會憂心年金改革若造成社會對立,也會危及政權維繫?對此,官員解讀說,馬政府雖試圖啟動年金改革,但完全沒有落實到底,選舉時雖然造成深藍選票不出,但卻不是國民黨失去政權的主因。況且深藍選票幾無改投民進黨的空間。但長年投入選舉、卻擁有國防議題研究背景的政務官員也不否認,落實年金改革,要爭取中間選民,政治應有足夠決心落實,但他不否認,但若操作過程造成社會動盪,自然也有變數,必須謹慎。官員說,日前退輔會曾一度對外宣布,蔡總統已初步同意訂定「軍人具特殊性應與公教切割單獨處理」、「服役4到9年退伍之退撫支出,由政府編列公務預算支應」、「修正服役年限延後請領退休金之年齡」及「訂定照顧基層與資深退休榮民的地板原則」等四項原則,但其後年金改革委員會卻宣稱這是委員會決議,而非蔡總統指示。熟悉內情的官員說,退輔會先前確曾就這項四項原則「報告」層峰獲得允諾,但府方「後來有人」認為蔡總統不應在年金改革上有「下指導棋」的角色,而總統府年金改革委員會執行長、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事前顯未被告知,所以才會出面重新詮釋此事,表示總統是「尊重」。官員說,這是固然是溝通的問題,但年金改革必須在政治上下達決心,不能憂讒畏譏。他評估,年金改革將有兩個關鍵決戰點,一是明年一月的國是會議,而待決定方案後,送下半年立法院會期審議,則是第二個關鍵。他認為,綠營在立法院有決定性席次,黨籍立委在此議題上不致有分裂的空間,執政黨有能力落實年金改革。
在家地位太低?有男網友在網上求助網友,由於他的工作是三班制,因此,需要「輪三班」且每周換一次班,雖然如此,他仍包辦家務事、薪水全上繳,且還會幫忙接小孩下課,豈料,這樣的付出卻換來妻子的外遇,最後兩人還是走到離婚,讓他心有不甘。
一名人夫在「Dcard」發文,他提到他表示本身的工作月薪約6-7萬,但需要輪三班「早、中、晚班」,且一周換一次班,而差3歲的妻子正常班早八晚五月薪大約3萬元,但他沒想到老婆有外遇的一天,他發現妻子前幾個月對他有些冷淡,但他還是選擇信任。
然而,平常的家務事幾乎由他全包,薪水也全數上繳,也會幫忙接小孩下課,但直到某天朋友於深夜在其他地方發現妻子的車,才讓他驚覺有異,並默默地觀察。人夫表示,當他晚間11點上大夜班時,妻子便晚一個小時開車出門,並且到凌晨5、6點才回家,而他上中班時,妻子接完小孩回家吃飽飯後,便出門玩到晚間11點他要下班前才回到家,然而,當他上早班時,妻子便藉故要和朋友喝酒出門,甚至整個假日晚上都未歸。
人夫認為已經給妻子很自由,想去哪裡就去哪也不干涉,不過他不斷的付出卻換來被老婆別人抱怨,他最後只好選擇離婚,並覺得外遇對象各方面的條件也沒他好,但離婚後老婆也沒鬆口,讓他走不出情緒低潮。
文章在網上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表示,「交個年輕女友,你就忘了前妻了,沒事」、「非常理解你現在的心情,遭遇背叛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更何況你已經為這個家庭付出了這麼多」、「認識新的人」、「放心,她未來也不會過得多好的」、「薪資上繳、家事包辦,你在低位欸,硬一點」、「看吧!這就是當全付男的下場」、「加油!還是要靠時間」。
海軍1名女軍官險遭呂姓艦長性侵,事後覺得「他們」想把事情壓下來,並以她大功要她不要說出來。女軍官很生氣並提告,但從調查到偵查,因無明確證據,經過兩次不起訴及再議發回,檢方第3次偵辦才起訴。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呂男強制性交未遂犯行,判刑4年6月。全案可上訴。
呂姓男子擔任海軍上校艦長時,與部屬到KTV唱歌喝酒後,帶著也喝了不少酒的被害女軍官進飯店。女軍官進房後看到呂男脫光衣褲才「驚醒」,躲進廁所並要輔導長來救她,但仍被呂男壓制在床上,性侵未遂。
法院審理時,被害女軍官證稱,走回艦隊路上,她跟艦長越走越慢與前方同僚距離拉開後,艦長拉她到很暗的空間抱她並親他。呂男停止後,開始找飯店,但當時她不知道,因為自己也喝了很多酒。兩人上樓並開進房後,她看到艦長開始脫衣服才反應過來,躲進廁所反鎖並求救。
被害女軍官說,輔導長打電話問她為何還沒回去,她說「可以來救我嗎?」並從免洗牙刷看到飯店名稱,告知地點。輔導長來時,在電話中說他不能以中校的身分開上校的門,要她自己衝出去。
她打開廁所的門往外衝時,被呂姓艦長拉住,並壓制在床上,並跨坐在她的身上,強脫她的衣褲,親吻她的身體並意圖性侵,但因未勃起,加上女軍官手機和房內電話一直響,艦長才起身作罷。
被害女軍官說,回艦後不敢跟同僚發生什麼事,當天開晨會,艦長的輔導長也裝沒事,她不知道要怎麼辦。後來聯絡友人詢問說不能說?他們希望她講出來。隔天她在電工間執勤時,艦長進來,原以為他道歉,但他沒有講話,並站在她左後方摸她的頭和耳朵,後來有人來了,艦長才走出去。被害女軍官認為,隔天呂男在電工間很清醒,但「幹嘛這樣」,覺得被他性騷擾。她本來不敢講,怕丟了工作,也怕爸媽傷心。她是受害者,但每次跟呂和全船軍官一起吃飯,看到呂就想哭,在暗的地方,或是沒有攝影機的地方就覺得害怕。
女軍官證稱,後來跟艦上1名軍官說這件事,對方很生氣,陪她去巷子跟飯店調監視器,但被飯店拒絕。當晚用LINE跟輔導長說很在意這件事情,不知道要跟誰講,有什麼方法解決。輔導長希望她當作沒有這件事,因為他們都有家庭小孩,她又沒有證據。後來兩人再通電話,輔導長說要請艦長記她大功,要她不要把這件事情說出來,她很生氣,「想說不要做了」。
女軍官問輔導長,為何她要處在那麼危險的地方?發生這種事情為何不能回家?誰要保護她?她覺得「他們」想把事情壓下來,後來同意他周六休假,周日回來。過不久艦長用航海廣播,要女軍官打他的室內電話。她認為這樣沒辦法錄音,所以用LINE打電話並錄音。
女軍官說,艦長在電話中有道歉,希望她原諒他。周六回休假,周日回來。過不久艦長用航海廣播,要女軍官打他的室內電話。她認為這樣沒辦法錄音,所以用LINE打電話並錄音。女軍官說,艦長在電話中有道歉,希望她原諒他。周六回到家,跟她爸爸說這件事,艦長當晚一直傳LINE訊息,要她救他,後來又收回。當晚艦長就被調職,艦隊長也在當晚到她家,聽她陳述案發過程,隔天到左營艦指部做調查筆錄並去醫院驗傷。
基檢偵辦時,因為無直接證據,檢察官兩度偵結不起訴,經高檢檢視不起訴處分跟卷內相關事證後,發回再議。第3名檢察官偵訊呂男時,以卷內證據為基礎,佐以問題設計,凸顯辯詞顯不合理。反覆勘驗數監視錄影畫面,比對證人證詞、涉案人等對話紀錄,以及醫學診斷,測謊鑑定結果,認定犯嫌提起公訴
女軍官委任律師在法官審理時說,女軍官在案發後進入隔離創傷情緒,希望生活回到常軌,不希望再次回想起這件事,也已無法再對本案表示意見。只是女軍官覺得身為國軍,很相信軍方,但本案處理過程中卻一直受挫。從調查到偵查,經過兩次再議發回,一直到第3次才起訴。過程中有時無可避免會受到指責,可能聽到軍中的某些耳語。案發至今已經5年,女軍官已轉調數個單位,但因無法再次面對呂男,因此無法到庭表示意見,但希望做錯事的人得到懲罰。台中市黃姓女子已婚,與丈夫在新加坡工作,但黃女因玩手機遊戲,認識台灣的吳姓網友,黃女與吳男曖昧後,先透過網路脫衣視訊,黃女在去年初返台後,又找上吳男發生兩次性關係,黃女丈夫查看妻子手機發現,向吳男提出侵權損害賠償,一審判吳得賠31萬元,二審近日宣判,改判賠20萬元,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黃姓女子已婚、育有一女,黃女與丈夫在新加坡工作,黃女因玩手機遊戲,在前年底認識吳姓網友,二人聊天後,發展曖昧關係,吳透過聊天得知黃女已是人妻,但仍在前年底與黃女交往,甚至在利用手機完脫衣視訊。去年黃女從新加坡返台後,還找上吳男,二人在同年1月間分別發生兩次性關係,黃女丈夫在去年2月返台後,透過妻子的手機發現黃女與吳男有染,氣得質問黃女,黃女也向丈夫坦認,二人的確有發生性關係。
黃女丈夫認為吳男破壞其婚姻幸福美滿,侵害配偶權,也讓他需要看心理醫師,吳男求償101萬元。
一審審理時,吳男質疑黃女在與他交往前,也剛結束另一段外遇關係,顯見黃女與丈夫婚姻早有問題,他沒有侵害配偶權,而且黃女對於自己是否有吃避孕藥一事,說詞反覆,認為黃女動機不純,請求法官駁回黃女丈夫訴請。
一審審酌,吳男明知黃女已婚,仍與黃女裸體視訊,發生兩次性關係,已明顯顯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已達侵害黃女丈夫基於配偶關係,對於婚姻共同生活應享有圓滿安全,幸福的人格身分法益情節重大,黃女丈夫精神上當受有痛苦,吳男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審酌雙方經濟狀況等情狀後,判吳男需賠31萬元。全案上訴二審後,近日宣判,改判吳男需賠20萬元,全案確定。
吳姓男子和妻子結婚多年,卻發現妻子Google搜尋頁面時常推送汽車旅館廣告,吳男懷疑妻子曾搜尋過摩鐵,才會被推送相關廣告,一查果然發現妻子在外和黃姓男子約砲,吳男怒告黃男求償50萬元,法院判賠30萬元適當。
判決指出,吳男和妻子自2014年結婚,前年1月間,吳男查看妻子手機時,發現網路頁面都會跳出汽車旅館廣告,他懷疑妻子曾搜尋過汽車旅館,演算法才會跳出相關廣告,追問妻子是不是出軌,兩人攤牌後,吳妻也坦承和黃姓男子發生不倫。吳妻向吳男坦承,2018年時透過交友通訊軟體認識黃男後,兩人平均每個月就會約砲一次,她生老二坐月子期間,還有跟黃男發生過性行為。
吳妻還拿出自己與黃男的對話紀錄,佐證兩人交往、約砲經過,黃男不只一次傳送「最近一次印象的刺激做愛,就是跟妳在外埔那邊山上了」、「看妳被射哪裡會爽的很滿足啊」、「都沒射裡面過」等訊息,還曾自拍下體勃起照給對方欣賞。
吳男不滿,認為黃男介入他與妻子感情,害他不但罹患憂鬱症,還影響到原本公部門工作,現在只能當配管工,吳男事後對黃男提出民事侵權告訴並求償50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黃男坦承與吳妻發生過關係,但只有一次,其他都是在通訊軟體上聊天,沒有再發生過性行為。
但法官檢視他與吳妻的對話紀錄,加上吳妻也坦承出軌,認定兩人不只發生過一次性行為,判黃男應賠30萬元,可上訴。
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在公司認識男同事後結為男女朋友,不但做愛心便當,小王還常伸手借錢,但小美卻不以為意,甚至即使小王要求無套愛愛,自己還吃藥避孕,甚至遭對方辱罵「自己鬆也不練」、「妳知道妳肚皮有條妊娠中線嗎?…滾吧」仍無怨無悔,一心想和丈夫離婚。丈夫事後發現綠帽罩頂怒告小王,法院審理後,判小王要賠2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丈夫向法院控訴,他的老婆小美於108年間、112年10、11月間,與小王共赴日本旅遊同宿,還發生過多次性行為,並提出老婆的閨蜜與小王間Line對話紀錄,閨蜜問小王「難怪你都跟她無套,可是你不是也說她會帶著保險套」,小王則回稱「有時候,排卵日時?」,證明兩人關係顯已逾越通常社交禮節之程度,因此怒告小王求償80萬。小王出庭時辯稱,他和小美本來只是同事,後來小美也離職。他知道對方已婚,兩人只是朋友關係,小美因興趣打算發展副業,欲前往日本考察蛋糕工廠,因不懂日文,而他常去日本,所以才邀請他跟團陪同前往,其性質與公差出國無異。
法官檢視小王與小美的兩人對話紀錄,發現小王經常對人妻酸言酸語說,「妳知道妳肚皮有條妊娠中線嗎?我已經看好幾年了,滾吧」、「然後自己鬆也不練」、「我再怎樣廢,我要交一個正常沒生過孩子的不難,那妳屌個毛,妳以為妳是F罩杯還是18歲啊」,小美還委屈回應,「我下次雷射一起打」、「我知道錯了,對不起」。顯見兩人關係匪淺。
法官綜合證據,認定小王與女方間之交往足以破壞夫妻間之共同生活,動搖家庭生活之圓滿安全與幸福,故意不法侵害配偶權,且加害情節重大,判小王需賠償賠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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